针对这个问题与三茅打卡课程的线上hr学习朋友总结出:都说要合理避税,现在的税法也越来越加完善,基本是没有什么漏洞可以钻。而且国家对全年一性奖金计税有明确的方法,包括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所拿到之经济补偿金也是免个税的。但是全年一次性奖金达到一定数额的时候,个税会扣得更多,有些企业为了规避个税,将工资的一部分留至年终时候一起发,这个时候薪酬人员就要注意平时扣税与年终一次性扣税的对比。 如果平时月工资扣个税税率是3%%,就没有必要将工资的一部分推迟至年终一起发,一般都是月工资比较高(税率相对也比较高者),如果减至一部分工资去年底后扣个税比平时还要高的话,则要考虑奖金的基数。因为国家税法的完善,只能从合法的角度进避税,当然在实际的操作中,如果要将工资的一部分放到年终时一起发,操作中肯定是有很大的难度,因为员工的想法很简单,拿到手的才是自己的,所以一般都不会这样操作。 年终奖金计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是用全年一次性所得奖金÷12个月=结果,再根据结果选择适合计算的税率,假设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为10000元,10000÷12=833,对应的个税税率是3%%,员工可拿到手之年奖金是10000-(10000*3%%)=9700元。如果全年一性奖金是18000,则扣税是3%%,假设奖金是18001元,18001÷12=1500.083,个人所得税税率就是10%%,则扣个税就是1800.1元,多发一块钱就多了1500块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春节将至,不少单位开始给员工发年终奖。对于这笔不菲的收入,不少企业不知如何缴税,甚至出现了少数“发得多拿得少”的怪现象。为此,记者日前请教了税务部门的税收筹划专家,为企业解疑释惑。
年终奖按月分摊交税
税务工作人员表示,相关税法规定,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等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是: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当月雇员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1600元,还应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除以12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前者应纳税额为: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后者应纳税额则为:(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比如,某公司职员小王本月工资为2000元,又拿到了12000元的年终奖。则直接用12000元÷12=1000元,其所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由此计算出小王应纳税额为12000×10%-25=1175元。而如果小王本月工资只有1500元,则先要用12000元减去费用扣除额与工资的差额100元,再除以12等于991.67元,其所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小王应该缴的税为〔12000-(1600-1500)〕×10%-25=1165元。
回避“临界点”可巧节税
“我多拿了一块钱,怎么竟然要多交两百多块的税?”少数员工在拿年终奖时,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虽然从数目上看是自己拿得多,可交完税后拿到手的,竟然比奖金总额低于自己的人还要少。如员工小李月工资为2000元,年终奖为6001元,其同事小张年终奖为6000元,按以上算法,小李应缴税款为575.1元,而小张只需要缴纳300元的税,小李实际拿到手的,比小张还要少274.1元。
对此,省国际税收研究会的税务专家提醒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计税,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超过某一级数时,超过部分就要按高一档的税率计税。在年终奖适用工薪所得税率时,每个级差都是一个“节点”,而在每个“节点”附近都会有一个“多发不如少发”的区间范围。
税务专家表示,企业在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前,要事先做好筹划,避免出现“多发却少拿”以及不同年终奖税后收入却一样等现象,不仅没起到“奖优”的作用,反而造成企业所得税税负增大。他建议可通过先确定实发税后奖金,然后根据公式“倒推”,将其还原成含税收入后再发放年终奖。
“年薪制”高管尤其要合理筹划
税务专家提醒,对于高收入人群,合理节税尤为重要。如一些采取年薪制的企业高管,适用税率较高。可通过降低年终奖,将部分奖金并入当月工资,来降低年终奖的适用税率。
例如,某企业高管胡先生月薪1万元,年终奖为25万元。其每月工资适用的税率是20%%,而年终奖适用的税率是25%%,高于工资适用税率。
按一次性发放年终奖计算,胡先生每月工资收入应纳个税1305元,年终奖收入应纳个税61125元。如果将25万元年终奖减少为20万元,将另外5万元分10个月并入当月工资,即有10个月的月薪为1.5万元。则年终奖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9625元,另10个月的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2305元。这样一来,胡先生可省下高达1万多元的税款。
税务专家还表示,今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将年终奖金延迟到3月份发放。这样一来,工薪所得低于新的起征点,并且这个差额可令年终奖适用税率下调一个档次的员工,就可少交税。
第一种方法,是将月薪3万与年终奖综合考虑。可以将部分工资以年终奖的形式体现,对工资和年终奖的发放金额进行调整后,反复测算这两种金额的比例,从而使个税整体下降。这是任何税务机关都挑不出毛病的办法,当然降税的幅度可能不会有你想象得那么多。
那么,有没有月工资3万合理避税的同时,还能大幅度提高到手工资的方法呢?
第二种方法,就是通过捷税宝以你自己的名义,去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现在大多数员工与公司之间都是紧密型的雇佣关系,员工通过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来获取报酬,报酬越高,工资个税也越高。而通过注册工作室(也就是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形式和原本服务的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来获取报酬,这样的话公司和员工之间就从雇佣关系变成了合作关系,原本的3万工资也变成了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款项。在不考虑社保的情况下,这种方式可以省很多个税。当然这种简单的省税方法也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你要选对工作室注册地,在有税收优惠的园区注册落地,才能更好地享受节税。
3000*12=36000年度月工资
36000+60000=96000收入合计
3500*12=42000税前扣除额
96000-42000=50000(应计税金额)
50000/24=2100(约等于)
2100*12=25200(按年终奖发放)
50000-25200=24800(按月工资发放金额)
24800/12=2067
月工资按2067+3500=5567元,个税101.70。12个月个税合计 1220.4
年终奖25200,个税 2415元。个税合计 3635.40元,最少。
分12个月发放,月工资按5567发放,年终奖按25200发放,个税最少。
如果本年度的月工资不超过4000元、年终奖不超过6000元。
则建议在下一年度,每月工资增加500元,
增加后的月工资4500元,基本不纳个税。
只是建议,仅供参考。
1.将年终奖平摊到每个月中发送
举个例子,某企业员工月薪1万元,1月份该企业给他发放年终奖金4万元,平摊到每个月中,就是3333元,适用税率15%%,速算扣除数125元,年终奖应纳税额为40000*15%%-125=5875元。由此计算,可以节省8625-5875=2750元。
然而很少有企业采用这种方法。企业发年终奖最大的目的是留住员工,如果把年终奖平摊到每个月中的话就难以发挥作用。
2.发放有价证券、礼品、购物券等
在一些股份制企业里,公司的年终奖会以股份的形式奖励给员工,使得员工参与公司分红。按照最新的税法规定,这种方式适用20%%的比例税率,比4万元以上年终奖适用的30%%的比例税率低很多。当然,股份的形式没现金的形式来得直接,一般人还是偏向于能直接拿到手的钱。
3.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工业园办个人独资企业
今年的国发〔2017〕5号 文件由禁止地方政府出台税收优惠政策转为鼓励,工业园区又能再次享受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
以处于贫困县、少数民族自治区重庆黔江的正阳工业园为例,其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里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增值税地方留存50%%,再以留存的30%%作为奖励返还给企业,个人所得税可以申请核定征收,税率为10%%。
再以1000000年终奖为例,选择到重庆正阳工业园办个人独资企业,总税率为:(1000000÷(1+3%%)×3%%(增值税)×(1-50%%×30%%)+3495.15(附加税)+19376.21(个税))÷1000000=4.76%%!也就是说只需交47630的税,比起436495几乎少整整近40万!该园的政策里还无需实地入驻,不仅适用于重庆本地的,对于外省的也是十分便利。
平均分到每个月发放,例如想在一年内领完,那么就均分为12份,每月发放一份,这样扣税是最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