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没有规定最高工资限额,肯定不能用福利费冲抵。
一般情况下没有涉外收入无法合理避税,除非想偷税漏税另当别论。
你这个公司支出的丧葬费是赔给别人的还是给自个儿职工的丧葬费,你得弄清楚这笔业务支出的去向,赔给别人的是做进营业外支出,给自个儿职工一般是福利。计入劳保好一点,办公费你计进去怕税局查你
在工资不超2000元内 进工资,可避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在福利费不超工资14%%以内进福利费,也可避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这属于合理避税的范畴)。
再多的部分只有找发票报账啦(但是这种办法不是合理避税而是偷税,尽量不采用为好)。
职工福利费以当年实际发放的合理的工资的14%%以内部分允许税前扣除,超发的,没有问题,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做税前扣除调整就行了。 职工福利费超支了,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也就年末时,在本年利润中把超支的福利费加上) 如果帮助到你 请采纳 谢谢
福利费是按工资总额提取的!
如果工资总额超标,那么要从所得税计说所得额中剔除,相应的福利费也应剔除,也就是说多提的福利费也交企业所得税
企业支付员工工资时,有什么办法可以合理避税:
1、设置内外帐,超出工资做在内帐里
2、拆分工资,虚增员工。(这样会引起社保管理风险)
3、转化为费用。让员工找票报销。以票抵工资
4、转化一部分进入福利费
一、从企业管理角度而言,合理控制工资总额,可以防止劳动力成本过度上扬,但这必须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途径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变直接支付为间接支付。假如企业将伙食津贴每月直接支付给个人,则必须计入工资总额;如果企业提供免费午餐,则可从“集体福利费”列支而不必计入工资总额。同样,可将上下班交通补贴用提供免费班车或无价值乘车证的方式解决。此外,购买必要的各类商业补充保险特别是可退保的商业保险等,也是切实可行的变直接支付为间接支付的办法。
其次,尽量聘用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及外单位离岗(下岗、待岗、内退等)职工。充分使用社会可供劳动力资源,是将劳动力成本压缩到最低的有效方法。而且,在使用上述人员时,可尽量采取计时或计件工资,如钟点秘书等。
其三,充分共享社会资源,尽量将所聘人员数压到最低。如打字、文印等工作,应尽可能利用打字文印社,清洁工作可充分利用清洁公司等。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精简人事部、行政部、财务部等管理层人员,取而代之的是由人事咨询公司、企业服务公司、财务咨询公司提供专业服务。仔细测算一下,可以发现,这种做法所支付的费用大大低于劳动力成本,更何况劳动力的增加还会引发管理者增加,进而导致工资总额的上扬。
其四,有条件的企业可试行企业职工持股(ESOP),从而变直接支付年终奖金为向企业职工支付企业股票和债券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因为这类费用也明确规定不列入工资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