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房租多物业费
1、巧用税率节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个人出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按租金收入的12%%缴纳房产税。个人将居民住房出租用于居住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住房租赁市场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例刘先生把在繁华地段购买的沿街房屋上下两层作商店出租,合同规定每年取得租金100000元,那么刘先生应纳房产税100000×12%%=12000元。
刘先生的房屋属于商住合用,楼上用于居住,楼下用于经营。如果刘先生与承租方签订两份房屋租赁合同,楼上按每月2000元租给他人居住,第二份合同将楼下作为经营使用,年租金76000元,两部分合计租金收入100000元。楼上住房每年的收入为24000元,房产税率按4%%计算,每年缴纳房产税960元(24000×4%%);楼下商业用房房产税76000×12%%=9120元,两项合计10080元,比不分清用途租赁节税12000-10080=1920元。
纳税人在出租房屋时,应区别房屋的使用性质,将营业场所与居住房屋分开,分别签订合同。这样,缴纳房产税时可以减轻税负。
2、巧用计税方式节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税法又规定,用于自己居住的房屋可以免缴房产税,用于自己经营办公的按房产价格减去10-30%%的余值进行计征;而用于租赁的,则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租金不得低于同幢物业或同类型房屋租金的单价。
例私营企业主刘先生购买了某小区三室一厅作为办公用房,建筑面积为164.61平方米,价值121万元。按税法规定,一年应交房产税10164元[减除率按30%%,则应纳房产税为1210000×(1-0.3)×1.2%%=10164元]。
如果他与自己所办的私营企业签定房屋租赁协议,每月租金按市场行情2000元,则每年应纳房产税为2880元(2000×0.12×12),但同时还需交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及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附加=2000×3%%×12×(1+7%%+4%%)=799.2元;个人所得税=2000-1200-2000×12%%-2000×3%%×(1+7%%+4%%)×5%%×12=296.04元,合计应缴税费2880+799.2+296.04=3975.24元。比上述计算少纳税6188.76元(10164-3975.24=6188.76)。
3、巧用费用扣除节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批复》规定,扣除费用的顺序明确为:①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②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③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其中,修缮费用扣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能够提供有效、准确凭证,证明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下次继续扣除,直至扣完为止。
房屋出租要负担一定的房屋维修保养费用。其租金多少为好呢?一般讲,年租金所带来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的变化,应以不超过个人所得税的边际税率为好。应充分利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规定,多扣除一些费用,缩小税基,减轻纳税负担。尤其是当纳税人的所得适用于超额累进税率时,如果缩小税基,其所得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和实际税负就可能下降。
房产赠与是税费相对较少的一种产权转移方式。具体的手续和费用是这样的。
首先房产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需要订立一份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也就是赠与书。然后,赠与人和受赠人要带着这份赠与书和房屋的产权证,同时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进行房屋赠与的公证。
这个过程中涉及到了两笔费用,一笔费用是公证费,是受益总额的2%%,但不低于200元。还有一笔就是契税,一般普通住宅是房屋评估价值的1.5%%(非普通住宅3%%)。
最后一个环节就是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去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需要的材料有房屋赠与的申请书,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证件、原来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材料以及缴纳的契税收据。这个环节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加起来为255元。
根据现行税法和税收政策的规定,企业出租房屋涉及缴纳营业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文规定,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具体事宜请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
企业如何合理避税专题
1、出租给居民居住,租金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的按租赁收入全额缴纳3%%的营业税,同时按营业税额缴纳5%%(农村1%%)的城建税及3%%的教育费附加,按租赁收入缴纳4%%的房产税(不含房产税未开征区);
2、出租用于生产经营的,租金收入未达到起征点的免征营业税,达到的按其取得的租赁收入全额征收5%%的营业税,同时按营业税额5%%(农村1%%)缴纳城建税及3%%的教育费附加,按租赁收入缴纳12%%的房产税(不含房产税未开征区);
3、私房出租一次(月)取得租金收入不足4000元扣除800元,超过4000元扣除20%%后的余额,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4、出租房屋或场地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依照规定的单位税额0.5—2.3元/平方米标准计算征收土地使用税(具体单位税额地段及标准见湘地税函[2001]016号)。
5、私房出租合同和协议,已记载租金数额的按金额千分之一,未记明租金数额的按份5元,由合同双方在书立合同时申报缴纳印花税。
根据房产税有关规定,房产税的纳税人义务人为房产产权所有人,对于房产用于出租的,按照租金收入的12%%计算,如果房产为自用的,则按照房产原值的1.2%%计算;你说的17%%应该是包括房产税12%%,按出租房屋租金收入的3%%征收的营业税,另外就是个人所得税,目前多数税务局都是按2%%预征(过后基本都不再补征)。
所以 楼主说的房屋租赁税是不存在的,只有房产税,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三项,这三个税种的计税依据都是你的房屋租金。要想不交或是少交这部分税
,就要从房屋租金方面着手,减少房屋租金就可以少交以上的税收了,但是少收租金等于直接减少收入,只能做到变相少租,将名义租金减少,实际租金不变,只需将租金的一部分在租赁合同中以其他费用的形式体现出来,比如说原来1000元的租金,现在改为收600元租金,其中400元采取变相方式收回,水电费、房屋维修费、有线电视等等其他合理的你可以想到的,只要不属于租金,就不需要交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只有不开发票,可少缴营业税;合同上将租金写少点,可少缴房产税。另外还可少缴个人所得税。但这要承租方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办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