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分次发放怎样合理避税

提问时间:2019-12-2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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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2-2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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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月的工资分多次支付避税

没用,地税征收个人所得税,是按个人当月收入合计征收的,一个月即使分100次发放工资,最终纳税的时候还是会按月份统计一个合计数,然后据此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 奖金_发放 税率

员工工资如何合理避税

员工工资合理避税,目前常见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

(5)多向税务部门争取福利金比例,多走福利; 

(6)以实物形式发放;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好像重庆的缴费比例是一定的)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

      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合理避税_节税70%以上

公司一直分两次工资发放,为了避税

避税是职工少交税,

裁员要根据《劳动合同法》

规定,主张权利。建议

当地律师所咨询一下

为合理避税,本月提成与工资分开发放,采取年终奖1/12计税法。

本月提成,即年终奖或双薪

对每年的年终奖和双薪发放是年终奖累计分摊到12个月后确定税率,再计算个税,这样可比一次性征收少缴不少个税。

分摊至12个月计算能少缴个税

一次性奖金计税只许用一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通知》规定,年度各种奖金是指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他各种名目奖金,不能按照年终奖计税方法计税。对于此类奖金,应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于每一个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只允许采用一次,纳税人在一个年度内的不同月份分次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性质的收入,也只允许选择其中一次采用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计缴税款。

对于你们来说,若要减轻税负,单位应尽量减少季度奖、半年奖等名目繁多的奖金发放次数,而是把这些本欲发放的奖金先在平时“记账”,然后和年终奖一起,一次性发放。

例:你年终奖为2万元(月薪大于等于3500元),以2万除以12,其得数1667对应的适用税率为10%,对应的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年终奖个税应纳税额为:20000×10%-105=1895(元)。

公司发季度奖金,一年发四次.怎样合理避税

年中发的奖金按税法规定是合并在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资里一起计算个人所得税,而年终发放的可以按年终奖金一次发放标准计算个人所得税,可以分摊。你平时到手薪资7500(提三金且扣税后),扣三金和税前的工资估计在10000以上了,所以加上你年中奖金,当月应纳税薪资是18000左右,并不是你这样分摊到6个月来算,(18000-3500)*25%%-1005=2620元,所以扣2000多是正常的

单位发的奖金怎么合理避税?

春节将至,不少单位开始给员工发年终奖。对于这笔不菲的收入,不少企业不知如何缴税,甚至出现了少数“发得多拿得少”的怪现象。为此,记者日前请教了税务部门的税收筹划专家,为企业解疑释惑。

  年终奖按月分摊交税

  税务工作人员表示,相关税法规定,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等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

  具体计算方法是: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当月雇员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1600元,还应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再除以12来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前者应纳税额为: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后者应纳税额则为:(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比如,某公司职员小王本月工资为2000元,又拿到了12000元的年终奖。则直接用12000元÷12=1000元,其所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由此计算出小王应纳税额为12000×10%-25=1175元。而如果小王本月工资只有1500元,则先要用12000元减去费用扣除额与工资的差额100元,再除以12等于991.67元,其所对应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小王应该缴的税为〔12000-(1600-1500)〕×10%-25=1165元。

  回避“临界点”可巧节税

  “我多拿了一块钱,怎么竟然要多交两百多块的税?”少数员工在拿年终奖时,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虽然从数目上看是自己拿得多,可交完税后拿到手的,竟然比奖金总额低于自己的人还要少。如员工小李月工资为2000元,年终奖为6001元,其同事小张年终奖为6000元,按以上算法,小李应缴税款为575.1元,而小张只需要缴纳300元的税,小李实际拿到手的,比小张还要少274.1元。

  对此,省国际税收研究会的税务专家提醒企业,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原理是实行超额累进税率计税,纳税人的应税所得额超过某一级数时,超过部分就要按高一档的税率计税。在年终奖适用工薪所得税率时,每个级差都是一个“节点”,而在每个“节点”附近都会有一个“多发不如少发”的区间范围。

  税务专家表示,企业在给员工发放年终奖前,要事先做好筹划,避免出现“多发却少拿”以及不同年终奖税后收入却一样等现象,不仅没起到“奖优”的作用,反而造成企业所得税税负增大。他建议可通过先确定实发税后奖金,然后根据公式“倒推”,将其还原成含税收入后再发放年终奖。

  “年薪制”高管尤其要合理筹划

  税务专家提醒,对于高收入人群,合理节税尤为重要。如一些采取年薪制的企业高管,适用税率较高。可通过降低年终奖,将部分奖金并入当月工资,来降低年终奖的适用税率。

  例如,某企业高管胡先生月薪1万元,年终奖为25万元。其每月工资适用的税率是20%%,而年终奖适用的税率是25%%,高于工资适用税率。

  按一次性发放年终奖计算,胡先生每月工资收入应纳个税1305元,年终奖收入应纳个税61125元。如果将25万元年终奖减少为20万元,将另外5万元分10个月并入当月工资,即有10个月的月薪为1.5万元。则年终奖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9625元,另10个月的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2305元。这样一来,胡先生可省下高达1万多元的税款。

  税务专家还表示,今年3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将年终奖金延迟到3月份发放。这样一来,工薪所得低于新的起征点,并且这个差额可令年终奖适用税率下调一个档次的员工,就可少交税。

公司发工资分两次发放,一部分打到卡里一部分发现金属于逃税吗?

不属于,只要足额发放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