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入原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
-
进项
贷:银行存款
2、购用原材料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3、加工发生工资,水电费,累旧费等
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银行存款
4、产成本入库
借:
贷:生产成本
5、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
销项
税法规定兼营行为的征税办法是,纳税人若能分开核算的,则分别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不能分开核算的,由税务机关核定。这一征税规定说明,在兼营行为中,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货物或劳务不论是否分开核算,都要征增值税,没有筹划余地;而对营业税的应税劳务,纳税人可以选择是否分开核算,来选择是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兼营行为的产生有两种可能:
(1)增值税的纳税人为加强售后服务或扩大自己的经营范围,涉足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提供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2)营业税的纳税人为增强获利能力转而也销售增值税的应税商品或提供增值税的应税劳务。
在前一种情况下,若该企业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因为提供应税劳务时,可以得到的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也就少,所以选择分开核算分别纳税有利;若该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则要比较一下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和该企业所适用的营业税税率,如果企业所适用的营业税税率高于增值税的含税征收率,选择不分开核算有利。
在第二种情况下,由于企业原来是营业税纳税人,转而从事增值税的货物销售或劳务提供时,一般是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方式来征税,这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营业税的应税劳务的筹划方法一样。
【例】某大型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如下的业务:销售商品取得零售收入468万元,分别核算的饮食服务部取得营业收入150万元。
这是属于兼营行为。对于销售业务其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现金(等)46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80000
对于饮食服务部收入,其会计处理为:
借:库存现金(等)1500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1500000
计提营业税为:
借:其他业务成本7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75000
这个要看你们单位营业执照中的经营范围里是否有含销售材料这一项,如果有的话计主营,没有的话记其他。不用计提营业税,所得税的话要看总的啦,不是这一项就能知道所得的,至于附加税,也是总体看你们单位的增值税是否销大于进,如果是的话,那要计提城建、教育附加等的。
对于劳动成本高劳动密集和智力密集的服务行业,渝惠网认为,可以通过注册分公司或新公司的方式到低税区,利用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税负。有些地区甚至不需要到当地实体经营就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增值税收入和营业税收入要分别核算(收入和成本都要分开核算),分别纳税,营业税收入耗用的成本部分取得的增值税抵扣凭证不能抵扣增值税款
你也知道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如果想要少交增值税,要么你就减少销项,要么你就增加进项,只有这二种方式了。购进原材料一定要取得进项发票,而且要17个点的,生产加工也可以让对方开具专用发票给你。就是这样了,谢谢!
应当分开核算
增值税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