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处罚

提问时间:2019-12-23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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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2-23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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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和偷税有什么区别

合理避税不会罚款; 偷税就严重了!对于纳税人的偷税行为,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以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避税 偷税_税法 单位

合理避税与偷税漏税的区别?

避税是建立在会计和税法知识全面了解的基础上,利用税法和会计知识的漏洞。

合理避税其实是应该依法纳税,只承担法律规定的交税义务,对税收部门自己工作中理解不透彻或有争议的内容争取自己的权益,且通过对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和方法的利用和组合,减少不应承担的税金。

前提是:不违法。

偷税漏税,就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不论故意或无意的行为。

区别主要在于是否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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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犯法吗?

联合国税收专家小组对避税的解释为:避税相对而言是一个比较不明确的概念,很难用人们所普遍接受的措辞对它作出定义。一般地说,避税可以认为是纳税人采取利用某种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他本应承担的纳税数额。虽然避税行为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所使用的方式是合法的,而且不具有欺诈性质。避税是对已有税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显示说明,它说明了现有税法的不健全特征。税务当局往往要根据避税情况所显示出来的税法缺陷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改和纠正。所以通过对避税问题的研究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税收制度,有助于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

  有的研究者认为:避税实际存在三种情况,即合法的;非违法的;表面合法实质是违法的。

  合法的避税,也称为节税,意指纳税人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结构和交易活动的安排,对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以减轻纳税负担,取得正当的税收利益。这在税务上不应反对,只能予以保护。

  非违法的避税,这种避税行为往往是由于税法本身存在漏洞,使纳税人能够利用税法不完善之处作出有利于减轻税负的安排。这种避税行为,会使国家税收蒙受损失,但因为于法无据,税务局不可能像对待偷税一样给予法律制裁。只有完善税法,以杜绝漏洞。

  表面合法实属违法避税,是在合法外衣掩盖下,欺诈手段逃税的违法行为。这种情况在国际税收中相当普遍。一般也是利用税法的差别规定和优惠政策,通过“挂靠”和“虚设机构”,以合法之名行逃税之实。对这类避税行为只有加强检查,一经查明真相,应按偷逃税论处。

公司给员工避税 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公司员工违法如果是职务行为,民事责任由单位负责;刑事责任由本人负责。如果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单位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向员工追偿。另外还要看该员工在公司的地位,如果他是某主管或直接负责人等,而他的行为可能是公司意志的体现,那可能构成单位犯罪,那单位肯定也要被判处罚金,但是如果因为员工履行公务时侵权,导致他人人身财产损害,那么单位要承担特殊的侵权责任,但这属于民事责任,单位替代责任,说白了就是单位替员工赔偿。《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偷税漏税怎么办

1、分层次处罚 针对偷悦数额的不同,本条分别规定了两个层次的量刑幅度。第一层次是,“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层次是:“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订) 不同层次的偷税数额只能在本层次量刑幅度内判处,不能任意跨越;否则将造成量刑畸轻或畸重的后果。 2、对自然人偷税并处罚金 针对偷税犯罪行为的贪利性特征,本条对自然人犯罪主体在各层次量刑幅度内,除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自由刑外,一律规定了“并处偷税数额五倍以下的罚金”。其立法精神是,主刑和附加刑必须同时判处,不具有选择性,以防止偷税人在经济上占便宜。 3、对单位犯偷税罪采取双罚制 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同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的规定处罚。在司法实践中、对单位判处罚金后,--般对单位的责任人员只判处自由刑,而不再并处罚金,这种作法是否符合立法精神,尚有待进一步讨论。 4、对多次偷税的违法行为累计数额合并处罚 本条第3款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刑法理论,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多次实施偷税违法犯罪行为未经发现,或虽发现但未经处罚的,均应视为犯罪行为的连续状态,其犯罪数额应当累计计算,按一罪合并处罚,不适用数罪并罚。反之,如行为人多次或某一次偷税违法行为已经过税务或司法机关处罚,则不应再将此数额累计计算合并处罚。 漏税 漏税是由于行为人对税收规定、财务会计制度不了解,或由于疏忽大意漏报应税项目等过失行为,而导致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 所以相对来讲,漏税比较轻些,顶多就加收滞纳金

财务在合理避税找40个身份证号做工资会有问题吗

涉嫌逃税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罚》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