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常见的办法有以下几种:
(1)将工资发放尽量安排在允许税前扣除额从下;
(2)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3)可采取推迟或提前的方法,将各月工资收入大致拉平;
(4)纳税人通过尽可能长的时间内分期领取劳动报酬。
其中:提高职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的方法主要有:
(1)企业提供住所,是个人所得税合理避税的有效方法;
(2)企业提供假期旅游津贴;
(3)购买保险公司的理财险;
(4)部分计入工资单,其余工资采取用发票报销的方式;
(5)多向税务部门争取福利金比例,多走福利;
(6)以实物形式发放;
(7)多缴公积金(但是同样企业也面临多缴)
(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 如:①企业提供免费午餐、或企业直接支付搭伙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和安排免费医疗福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交通工具;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成立教育基金,提供奖学金给职工子女等
一、利用人的流动方式进行国际避税 在国际上,许多国家往往把拥有住所并在该国居住一定时间以上的确定为纳税义务人,如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如何使自己避免成为某一国居民,便成为规避纳税义务的关键。这就使一些跨国纳税人能自由地游离于各国之间,而不成为任何一个国家的居民,从而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避税目的。在我国对外开放后,随着国际间人员、技术和经营业务交流与往来的不断扩大,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避税方法。 二、通过财产或收入的转移进行避税 这种方法是在财产或收入的所有者不进行跨越税境的迁移,也即是不改变居住地和居民(公民)身份的情况下,通过别人在他国为自己建立相应的机构,将自己取得的财产或收入进行转移、分割,以规避在居住国缴纳所得税或财产税,享受他国的种种税收优惠和待遇。 三、利用延期获得收入的方法进行避税 在个人收入来源不太稳定和均衡的情况下,个人以通过延期获得收入,把某一时期的高收入转移到收入较低的那一纳税期,使各个纳税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上,从而减轻应纳税义务。这种方法,对承包者、租赁者及其它非固定收入者比较有效。 四、把个人收入转换成企业单位的费用开支以规避个人所得税 比如把企业单位应支付给个人的一些福利性收入,由直接付给个人转换为提供公共服务等形式。既不会扩大企业的支出总规模、减少个人的消费水平,又能使个人避免因直接收入的增加而多缴纳一部分个人所得税。这些方法实质上是把个人的应税所得变成了个人直接消费来躲避个人所得纳税。 五、投资避税法 对于从事高科技研究,或从事发明创造、专利研究的人来讲,假如你已经取得了经营成果,并且申请了专利,你是准备出卖专利,还是投资建厂,一般讲,你大概可以选择的办法是: 1.出卖专利,以取得收入。 2.个人独资兴办企业。 3.合伙经营。 几种方式孰优孰劣,评判的标准多种多样,下面我们就税收来看,是什么方案更好。 假如,你的这次专利权的转让收入为30万元,如果你出卖专利收入。那么,你将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所得税=30万×(1-20%)× 20%=4.8万元税后利润=30万-4.8万=25.2万元。 个人实际取得收入25.2万元,因为专利转让为一次性收入,那么你将不会有第二次。 如果你是希望这项专利能给你今后相当长时间都能带来收益的话,还是选择投资经营为好。如个人投资建厂经营,通过销售产品取得收入,由于新建企业,大多都可以享受一定的减免税优惠,而且你的专利权不是转让,所以在你取得的收入中,不必单独为专利支付税收。你的收入与税收负担之比,必然优于单纯的缴纳专利权收入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与他人合伙经营,你出专利(折股),对方出资,建立股份制企业,根据各自占有企业股份的数量分配利润。你仅需要负担投资分红所负的税收额,而股票在你没转让之前,不需负担税收。所以你是通过专利,即取得专利收入,又取得经营收入,与之单独的专利转让来讲,你的税收负担是最轻的。
个税宝,合理避税简单方便。
你把收入都转赠给我,就可以避税了
肯定是不行的,这样偷漏税太明显了,吃不了兜着走。你只能从平衡薪酬的角度来看看有没有什么节税的办法。例如,一般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率是比工资低的,除非说全年一次性奖金分摊后适用的税率比工资还高。这样的话,你可以考虑说发年终奖。例如,你如果正常按工资一个月1万发的话,要交的个人所得税:(10000-2000)*20%%-375=1225元。一年就是14700元。如果你采用这样的办法,月工资就发七千,其余的三千做年终奖,那么每月的工资薪金要交个税(7000-2000)*15%%-125=625元,一年就是7500元,年终奖一共是3000*12=36000元,要交个税是36000*15%%-125=5275元,一共是7500+5275=12775元,比原来的14700元少交了1925元。
这也还不是最优的分配,例如你月工资到八千,两千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这样工资适用税率为20%%,全年一次性奖金为10%%,总共要交的税为(8000-2000)*20%%-375+2000*12*10%%-25=12275元。这是最优的,因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刚好在10%%的税率上,在税率的临界点值。这样可节省14700-12275=2425元。
这样才是合理避税的方法。风险才能降到最低。
基本社会保险费是在合理比例内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另外,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相关规定,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 除的,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而公积金管理办法表明,职工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也就是说,职工可以通过增加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来降低工资总额,从而减少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避税的方法 1、积极利用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发票进行避税 我国税法规定:凡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通讯补贴、交通费补贴、误餐补贴的,视 为工资薪金所得,计入计税基础,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凡是根据经济业务发 生实质,并取得合法发票实报实销的,属于企业正常经营费用,不需缴纳个人 所得税。所以,笔者建议纳税人在报销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误餐费时, 应以实际、合法、有效的发票据实列支实报实销,以免误认为补贴性质,在一 定程度上收到了避税的效果。 2、利用年终奖金实现避税,将年终双薪计入年终奖计征个税可节税。发放年终 奖要找到一个恰到好外的临界点。 如果将“第13 个月工资”当作年终奖发放,则要把具体的金额除以12 个 月,这样的话,可以大大减少缴税额度。此种情况也有例外,如果(年终奖/12) 和〔(年终奖+双薪)/12〕两者不处于同一税率档的,可能筹划失败。 “年 底双薪”与“年终奖”在计税方式上有明显区别。后者可以将奖金平摊到全年 各月后再计税。一般情况下,“年终奖”的计税额会比“年底双薪”少一些, 员工收入越高,这一差异越明显,但“年终奖”在一年内最多只能计发一次。 3、巧用公积金避个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薪阶层个人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 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按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职工又 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所以,一般职工提高公积金缴存还是有一定空间的, 工薪纳税人巧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需要强调的是,利用个人缴纳补充 公积金进行避税时有两个问题要注意:一是纳税人要在所在单位开立个人补充 公积金账户;二是纳税人每月缴纳的补充公积金虽然避税,但不能随便支取, 固化了个人资产。 4、职工离职有个税法优惠,员工领取的离职补偿金在当地员工年平均工资三倍 以内的免个所税; 5、职工夏季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费,报销形式可以不计税,随工资发要交税。
这个第一条还要看自己的收入是多少,最高税负是多少。
其次要看收入组成
如果已经是非常高的收入,那就改为获得股权,分红的税负最高是20%%。如果工资税负已经超过20%%,这是一个办法。
合理分摊自己的月工资收入和年度奖金。毕竟,年度奖金是可以分摊12个月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虽然一次性缴纳。
再有其他的就不好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