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的净利润了,报表上净利润要是做成正数那就要交税了,如果做成负数就不用交税了,简单的来说 净利润=收入-成本-费用;所以说不能确定费用要达到收入的百分之多少才合理避税,还有成本在影响着你的净利润。
劳务人员费用超过800元的,如何合理避税:
1、转变用途。开其他发票出账。
2、作为工资处理。但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可行性很低
3、做入内帐。
4、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开发票。缴纳营业税,不交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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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惧恶意采纳刷分
坚持追求真理真知
多搞点材料发票入到成本里面 然后多增点费用
只要你入帐的票据都是真的 一般的税务不会专门去查你是不是真的开支了这些费用的
这个要看具体的案例,我想正如有一本写如何避税的小书上写的,糊涂的人逃税,野蛮的人抗税,聪明的人合理的避税,现在有一种说法叫税收筹划,在懂得财务,懂得税法的情况下合理的运用政策,使缴出去的税最少或者叫最合理合法,建议看一些这方面的书为好.
个税筹划问题,这里税点点讲解几个常用的方法,仅供参考:
1. 根据工资支付方式合理避税:目前的个税法并未对个人非货币性福利收入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因此可以通过减少名义收入的方式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进而达到能够接受的税率范围。
2. 根据五险一金扣除标准合理避税:适当提高五险一金的缴纳标准,或者提高其他免税项目可以在工资总额税前进行扣除。拿公积金举例,每个月的住房公积金提高后,实际收入并未受影响(公积金可以取出来),然后又有比较明显的节税效果。
3. 根据优惠政策进行合理避税:当税率较难改变的时候,我们可以改变应纳税所得额。比如大家可以和公司达成协议,一部分工资薪金通过福利形式发放出来,不以现金形式,因此不会被视为收入,也就没有税收。单位可以增加福利项目,比如免费交通、免费餐点,这样不给员工加薪也能减轻员工的税务负担,变相增加了员工收入。
4.个税当中,年终奖的税务筹划:年终奖是要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所得计算纳税的,也就是要把年终奖除以12个月,其商数去对照相应的税率档进行纳税。很多单位不注意,导致员工工资和年终奖比例失调,某一方过高,从而提高了全年的综合个税税率。
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税收临界点。对照税率表,我们发现假如年终奖是54000元,需要缴纳5295元,假如年终奖多了1元,则需要缴纳10245元,可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以上就是回答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1、合理运用国家的免税政策。2、善于运用税率的点子差。3、打好时间差。
例:1、企业采购物资时所发生的运输费有7%%的进项抵扣,但是,你必需向运输单位索取运输发票。不要轻易放弃索取发票。
例:2、如企业有在职职工100人,安置一个残疾职工,可给企业节省6000元-8000元的残保金;安置下岗、退伍军人、应届大学生、劳改、劳教人员达30%%以上可减免三年所得税及附加税。
例:3、掌握好国家充许发生的费用的范围内降低所得税的税率。
例:4、(时间差的打法比较微妙不太好说),简单说一句,根据企业的收支情况来定开具发票和发货时间,这样企业的周转金可多运转二十多天,也就可多找回利差。
例:5、产品、商品的购入和销出与取得的发票有着至关重要的可寻性……
总之,企业要有一个精明强干、精打细算、能说会道、工作经验丰富的财务主管。
公司业务提成的合理避税方法:
一、按常规应计入销售费用。交个人所得税的时候,这部分提成计入工资总额纳税。
二、如果想避税,就让业务员拿发票来报销,没报完的部分仍然要计入工资总额缴纳个所税。
这个方法其实是合法的。因为业务员有很多支出是应该在其业务提成中扣除的,比如招待费、交通差旅费、汽油费、礼品支出等等,是其取得收入必须支付的。用报销的形式如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交际费,餐费的发票来冲销。
三、可以考虑按月预提,年底结算,补足差额。
四、要公司申请多往住房公积金里投点,这样公积金里的钱既不用交税又是属于自己的。”
利用住房公积金来进行避税,是完全合理的。根据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每月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是从税前扣除的,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是不用纳税的。同时,根据公积金管理办法,职工是可以缴纳补充公积金的。”
五、保险其实就等于保障+避税,选择合理的保险计划,对于大多数白领来说,是个不错的理财方法,既可以得到所需的保障,又可合理避税。”
六、目前购买投资基金所得的收益是不收税的,不少上班族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都选择了这种方式。”
七、教育储蓄支取时凭相关证明可不收利息所得税,对于白领同样具有吸引力。
朝阳区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购买公积金、保险、基金、教育储蓄等避税方法都属于正当途径,
八、通过往来款,能解决一时,不能根本性的解决,而且一旦检查也是很容易发现的。
为了防止业务员报销太多,纳税太少而被税务机关盯上,可以给每个业务员规定一定比例的个人费用报销额度,让他们适当地缴点。
九、纳税人发生的下列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一)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
(二)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
(三)从已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
(四)各项劳动保护支出;
(五)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六)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
(七)独生子女补贴;
(八)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
(九)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