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收入的多样化,名人根据收入的类型缴纳不同的税款。
名人从承包影视公司收取的固定工资,按“工资收入”征税;
名人电影和商业广告的收入,按照“劳动报酬”征税;
名人从签约的影视公司获得股权激励,并根据“工资和薪金”纳税;
名人外商投资取得的股利,按照“股利和股利所得”征税;
名人设立独资工作室所得的收入,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征税。
名人为出版书籍而收取的捐款,按“收入捐款”征税;
名人肖像权的收入应按“特许权使用费”征税;
名人个人财产出租所得,应当按照“财产租赁所得”征税;
名人出售房地产和股权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税;
来自名人奖励的收入应作为“偶然收入”征税;
就税率而言,名人与普通人没有什么不同。他们只要获得相应的收入,就必须根据收入的种类缴税。
政府有文件显示,公益捐赠可以在税前扣除。 但是,这不是无条件的,除了在政府文件中可以在税前全额扣除之前。 通常,它基于非税前扣除额超过其自身收入的一定百分比。 对捐赠机构也没有普遍的了解。 应该是政府记录在案的少数机构,例如Hope Engineering,青年发展基金会和残疾人联合会。 如果要这样做,请仔细阅读文件
名人的大部分收入是劳动收入:
有计算依据:
1.少于4000元的,扣除额为800元:
应税所得=所得-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税收入=收入*(1-20%)
(三)收入超过2万元的,加征征费: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增收50%;超过5万元,增收10%。
4.应交税金可通过以下快速计算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收入不超过2万元的,税率为20%,速扣除额为0;
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税率30%,快速扣除2000元;
收入超过5万元的,税率为40%,快速扣除额为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