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可以在税前扣除收入的12%以内,这是避免所得税
但是,如果捐赠是自产产品,则应将其视为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在结算时视为销售。如果购买了捐赠物资,则应转移进项税。
例子:某家具公司向霍普工程公司赠送了500套自己生产的产品(桌子),每套价格为100元,产品成本为80元。会计过程为:
借款:营业外支出48 500
贷:库存商品40 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8500
可以看出,国外捐赠的物品:
1.帐户转帐需要付费。
2.根据增值税额,营业税按销售额计算。
(三)企业所得税于年末,企业所得税交收时,应进行税收调整,以确认认定的销售收入50,000元和认定的销售成本40,000元。
另一方面,由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公益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因此可以扣除。如果超过年度总利润的12%,则可以不计税额扣除。目前,会计和税务处理是相同的,因此不需要进行税收调整。
向基金会以外的大学捐款是出于监管目的
大学捐赠基金是由捐赠者发起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在大学中成立,用于将捐赠的资金或投资收入用于大学教育,从而在教学和帮助学生方面发挥作用。捐助者包括工厂和采矿企业,机构,社会团体和个人,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的同胞,华侨和外国团体。捐赠的资金可以是人民币,外汇,有价证券,房屋或其他有形物体之类的货币,也可以是无形资产,例如专利,商标和版权。
大学捐赠基金以不同的方式和类型进行分类。通常可以根据其用法和管理模式对其进行分类。根据捐赠和使用方式,可以分为三种:最终型,可持续型和增长型。
这三种类型的基金具有特定的含义和特征:
(1)封闭式基金是在一定时期内以捐赠者的单笔捐赠或一定额度设立的。基金会在一定时期内用完了捐赠基金,基金终止了,这与普通封闭式基金非常相似。
(2)永久基金是由捐赠者的单笔捐赠建立的。基金仅使用基金的投资收益,捐赠的基金将永久保留。
(3)成长基金由捐赠者发起建立基金会。捐助者继续向该基金捐款。基金会使用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从而使基金总额继续增长。
这些类型的捐赠基金都有自己的特点。概括起来,可以归纳如下:终止资金主要使用捐赠资金,无投资收益或投资收益少,基金期限短。尽管投资管理简单,但缺乏耐力,无法为各种科教事业的发展提供持续的财政支持。常设基金动用投资收益。这些资金可以长期存在,适合建立以捐赠者名字命名的大学捐赠基金。成长基金主要利用投资收益,可以使用少量的新捐赠基金,可以保持基础量的合理增长率和基金使用率的增长率,适合建立大型综合性大学捐赠基金。
根据捐赠基金的管理模式,可以分为五类:
1)市场运作类型。 (2)行政管理。 (3)委员会类型。 (4)海外扩张。 (5)产业依存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个人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税所得中将所得收入捐赠给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个人将其应税所得捐赠给教育和其他公益事业,是指个人将其所得转用于教育和公益事业。 中国的组织和社会组织重大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的社会公益事业和捐款。 捐赠中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注意:扣除额应在应纳税所得额的30%以内。 通常,由于捐赠没有退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