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避税是一个更敏感的词。 当然,如果这是合理的避税措施,那是另一回事。
案件:
如果您通过一家香港公司运营,则可以直接从供应商那里购买价值70美元的商品,而您的香港公司可以80万美元的价格从中国购买商品; 然后以一百万的价格卖给海外客户。 这样,海外公司将付款支付到您的公司帐户中,而您的香港公司将支付80万美元回大陆进行验证。 这样,您的香港公司将获得20万元的利润。 20万元将不予结清。 您可以随意进出,而无需对这笔钱征税,因为根据香港税法:公司不是在香港产生的,因此无需向香港税务局缴税
在香港注册公司后,如果您在境外经营,则有两种形式的税收报告,第一种是实际税收报告,第二种是零申报。实际的纳税申报单实际上就是您的香港公司在一年内产生了多少利率,以及您的香港公司的离岸业务从何处获得收益,所有这些都需要统一报告并提供完整的银行帐户帐单已交给会计师,并已提交给香港税务局。满足某些条件需要第二种类型的零声明!
在香港公司注册后的第18个月需要首次纳税申报表。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介绍了香港离岸公司对零税率的要求。如果您的香港公司很少运营,则不代表您的香港公司在进行纳税申报时可以申请零申报。
如果您的香港公司已经开设了一个帐户并与香港公司有业务关系,则不允许进行零申报。建议您进行纳税申报。正式审计包括会计和审计,免税申请,这些申请需要根据实际营业额,提供收入,购买发票,行政费用和月结单进行收费。香港公司零申报的条件:1)不购买任何财产,资产; 2)无银行录入记录(银行对账单); 3)没有业务发生,合法的零申报不需要任何资产,经营和资本交易,否则就是税收隐瞒。如果没有营业申报,将处以5W港元的罚款和3倍的强制性税。情节严重者,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贸易商而言,避免征税的主要方法是调整价差,而离岸公司则充当海外买家或卖家。 出口时,降低了大陆公司与离岸公司之间的合同价格。 海外公司与实际外国购买者之间的合同按原始价格保持不变。 这样,部分价差可以留给离岸公司,而全部利润不能留给海外,不符合合理避税的要求。 进口受到关税,增值税和国内公司所得税的影响。 涨价和跌价都会对税收产生影响,具体取决于客户要选择哪一方,并且可以自己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