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性质不同
1.节税的性质:节税活动符合法律意识,符合税法的本义。它不会影响税法的地位,但会加强税法的地位。
2.避税的性质:避税是达到逃避税收义务目的的一种非非法手段。因此,它和逃税一样危害着国家税法。直接后果是减少国家财政收入,间接后果是税收制度不公平和社会腐败。
3.偷税漏税的性质:在正常情况下,它不构成犯罪,严重的偷税漏税犯罪和重大手段都可以构成抗税犯罪。
二,适用对象不同
1.适用的节税对象:所有纳税人。
二,避税适用对象: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和个人。
3.逃税的适用对象:国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扩展信息:
节税功能
1.遵守税收政策和法规
节省税款是在法律条件下进行的,是对政府制定的税法进行比较分析后的最佳选择。
2.符合政策和立法意图
纳税人通过节税充分利用税法固有的优惠政策,从而享受其收益。结果就是税收法中优惠政策的立法意图。因此,节税本身就是实现宏观调控目的的优惠政策的载体。
3.需要计划
节税要求纳税人充分了解现行税法和财务知识,结合企业的全面融资,投资和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合法的规划。没有计划,就不会节省税款。
4.各种表现
由于不同国家/地区的税法和会计制度不同,世界各国的节税行为也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一个地区和不同行业之间的国家税收政策差异越大,纳税人的选择范围就越大,节税形式也就越多样化。
参考文献:百度百科-税收节省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逃税
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避税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减轻税收负担,实现零税收风险,在税收法允许的范围内,对业务,投资,财务管理,组织和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 。
节约税收筹划是税收筹划的一种形式,是指纳税人采取合法手段,按照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利用优惠条件的合法经济行为。
税收筹划和节税是合理的法律行为。这是与避税和(偷)逃税的根本区别!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漏洞或税法允许的方法进行适当的财务安排或税收筹划,以达到减轻或减轻税负的目的而又不违反税法规定的目的。结果是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使用外资的成本增加,违反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以及一国甚至整个国民社会收入和分配的扭曲。
尽管避税并没有违反现行法律和法规,但其危害也不能忽略。 1.避税直接减少了该国的税收收入。 2.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意图,影响其公正性和严肃性。 3.避税的出现对社会公德产生了有害损害,威胁了诚实和纳税,使守法经营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税法不允许偷窃(逃逸)税,并将受到相应法律的惩罚!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该修正案对刑法中关于逃税的第二十一条做了重大修改。修改后的内容为:“纳税人利用欺诈或隐瞒作虚假申报或不申报。逃税额较大,对纳税额超过10%者,处以有期徒刑。或者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巨额款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扣缴义务人采用前款所列方法,没有缴纳或者少缴代扣,代收的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如果前两段的行为被重复执行,而未得到解决,则应计算累计金额。”“对于第一款,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应退还纳税人并支付滞纳金,不施加行政罚款;但是,五年内逃税,或者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那些拒绝以暴力或威胁性方式缴税的人具有抗税能力。除税务机关退还的滞纳金和滞纳金外,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拒绝缴纳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一次至五倍的罚款。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七条。
为处理抗税问题,《刑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因暴力或威胁拒绝纳税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五倍以下的罚款。处以两倍以上的罚款,并处以五年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七年以下拒绝缴纳罚款五倍的罚款。
你好!三者的目的是减少税收。不同之处在于三个的性质不同。
节税,即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基本权利。在纳税人允许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下,所得收入应为合法收入。
避税是纳税人利用漏洞,例外情况或税法中的其他缺陷并采取非非法措施减少应纳税额的行为。这是纳税人使用表面上遵守税法和法规的非非法形式,但实质上与立法意图相抵触。因此,避税被称为“合法逃税”。避税具有非非法,计划性,权利性和规范性的特征。
逃税行为是纳税人故意违反税收法律法规,采取欺骗手段,隐瞒身份等避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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