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新增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的通知》国税发〔2008〕120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城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发展思路,进一步提高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经国务院同意,现对2009年以后新增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范围进行以下调整通知:(1)基本规定以2008年为基础。在2008年底之前,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管理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自2009年以来新增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国家税务总局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营业税应纳税企业由地方税务局管理。同时,自2009年起,对下列新企业的所得税征收和管理工作实施了以下规定:(1)以企业所得税为全部中央收入的企业和向国家税务总局缴纳营业税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 (2)银行(信用合作社)和保险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除上述规定外,其他类型的金融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 (三)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企业所得税仍由国家税务总局管理。二,关于特定问题的规定(一)境内单位和个人向非居民企业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收入的,应当预扣,征收企业所得税。 ,负责缴纳收入的国内单位和个人的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负责。 (2)在2008年底之前,已经建立了跨地区经营性简易税收企业。新建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应当与总行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保持一致。自2009年以来,新的跨区域操作摘要对于纳税企业,总公司根据基本法规确定的原则划分收款和管理所有权。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还应当与总行企业所得税管理部门保持一致。三(3)依照税法免征营业税的企业,应当根据营业额的种类确定企业所得税的归属。免税;不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的企业,由所在地税务局临时管理。(四)同时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企业,其税项根据纳税登记时自行申报的主营业务应缴纳的营业税的类别确定;税务登记时不能确定主要业务的,以登记中指明的第一项业务为准;一旦确定,原则上将不会进行调整。 (5)2009年以后的新增企业,参照《财政部关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新国有企业认定标准的通知》(财税[2006] 1号)及有关规定。标准制定公司。 3.地方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加强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新问题,并遵循确保不损失税收,不给纳税人增加负担的原则。以确保税收征管和调整计划的范围到位。通知该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12月16日
绿土
绿迪是国内绿化苗木行业的第一家上市公司,赢得了众多声誉。 但是,从2008年10月至今,格陵兰的两人财务总监和三人会计师事务所; 2009年度业绩预告和特快报告重复了五次。 对性能预测进行了重大的向下修订; 2010年度报告和2011年度报告分别收到合格的意见审计报告和无意见的审计报告。 2010年3月17日,Lvdi因严重违反披露规定被美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SEC)提交调查,高管被捕。 吕迪利用难以获得的被怀疑具有财务欺诈嫌疑的生物资产估值在上市前的特征,值得进一步研究。
沃森生物
长虹“金融之门”
一,国际避税的基本含义:准确界定国际避税的难度更大。根据每个家庭的长处,国际避税可以定义为:国际避税是跨国纳税人在税收法规范围内通过个人(个人或法人)或团体或基金(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资产)跨税收域流动或不流动,以减轻或消除税收负担。
从以上定义可以看出,国际避税不同于国际逃税。尽管两者都有导致减少东道国财政收入的后果,但国际避税是通过法律手段减轻税收负担,而国际逃税是通过非法手段实现上述目的。
2.国际避税的原因任何事物的出现和存在都有其内部原因,国际避税也不例外。从内部因素的角度来看,国际避税的内在动机是由于纳税人的强烈愿望,即尽一切可能减少税负。从外部因素的角度来看,主要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差异。各国之间的税收差异如下:1.各国税收体系中纳税人的纳税义务不一致。在各国税收体系中,关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的规定是最基本的规定,对其他法规具有约束力。根据现行的国家法规,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1)如果一个人是一个国家的居民,则必须在其居住国缴税; 2)如果某人有来自某个国家的收入资金,则他必须来自原籍国纳税; (3)如果某人是一个国家的国民(公民),则他必须在该国家缴税。
在以上三种情况下,(1)和(3)通常是根据纳税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收入征税,这通常被称为承担全部税收责任; (2)通常是来自该国的收入或投资于该国的资产,这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有限税收责任。
2.征税的范围和方法不同。不同的国家对需要征税的东西,不需要征税的东西以及如何对不同的收入征税有不同的税种。例如,有些国家不对收入,财富或财富转移征税;一些国家不对资本利得征税。
3.税率的使用存在差异。例如,对于所得税,一些国家实施比例税率,而另一些国家实施过高的累进税率。实行比例税率的国家也有不同的税率;实行超额累进税率的国家的税率和税率不同。
4.税基存在差异。例如,关于所得税,每个国家都要求征收应税收入,但是应税收入的计算因国家而异。给予税收优惠将减少税基,取消各种税收优惠将扩大税基。在一定税率下。税基的大小决定了税负的水平。
5.避免双重征税的不同方法。为了消除和减轻双重征税,各国采取了避免双重征税的方法。通常有三种主要方法:信贷法,免税法和扣除法。这三种方法在消除双重征税方面是不同的。其中,免税方式对纳税人最有利,抵免法次之,减免方法对纳税人最不利。当然,对于纳税人来说,他们希望最大程度地避免双重征税。
6.税收的实际管理水平有所不同。由于各种原因,每个国家的征费管理水平相距一定距离。因此,尽管一些国家对税负的要求相对较高,但由于收款管理水平不足,所以税收法律不利且严格执行。名义税负和实际税负很轻。除了上述原因外,法律还涉及一些非税收方面的内容。该法律对国际避税程序也有重要影响,例如移民,外汇管理系统,公司法以及是否有银行保密惯例或其他保密责任。除了上述直接原因外,诸如通货膨胀之类的因素也是重要的刺激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