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商务娱乐费用应与广告费用和业务促销费用区分开。
外包礼品应作为商务招待费用使用,但如果礼品和礼品由纳税人生产或通过委托加工处理,则它们也可以标记和提升企业形象,也可以用作业务推广费用。
示例2:当公司招待客户时,公司经常将自产的耳机作为礼物赠送给客户。由于头戴式耳机的价值不太高,因此还会赠送礼物以供其他购买。自制耳机的成本为
50万元,送给客户的礼品价值为100万元,公司财务人员直接将其计入“销售费用-业务促销费” 150万元。
赠送给客户的自产耳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为销售,增加收入80万元,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成本增加50万元,增加商务娱乐支出80万元。所有赠送给客户的180万元人民币的礼品将根据业务娱乐支出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和促进企业赠予的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 50号)第二条,公司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应当取得有收入的个人,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赠予企业代扣代缴该税款:1.在业务促销,广告等方面 活动中,企业向单位外的个人随机赠送礼物,个人获得的礼物收入,按照“其他收入”项目,适用20%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内容
工资收入,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收入,有偿服务活动收入。 经营活动收入。 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承包和租赁经营收入,劳务报酬收入,汇票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利息收入,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收入,财产转让收入,附带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计算方法:
1.个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扣除标准3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