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区分三个主要实体:原始股东,现任股东和公司法人
1,公司欠原股东20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期初余额; 2。 (请确定是其他应收款还是其他应付款,问题描述尚不清楚)
2,现任股东应向公司支付12万元,公司将其支付给原股东。随着资金的进出,该公司的银行帐户只是一个转运站。 (当然,这笔付款也可以在不经过公司的情况下交付,而两个股东将私下交付)
借款:银行存款12贷款:其他应付款-原始股东12
借款:其他应付款-原始股东12贷款:银行存款12
借入:实收资本原始股东(以下为实收资本额)
贷款:实收资本-新股东
股东转让价款不是原转让价款的,在这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该公司欠原始股东20万元,尚未支付。
3.毫无疑问应该存入多少银行存款,但实际上是多少。
4.上述问题说明原股东应付款为200,000,然后减少了对原股东的付款。看来这不是公司的应付款,而是其他应收款。请用会计语言清楚地描述问题。如果期初余额是其他应收款-200,000个原始股东,则分录为:
借款:银行存款12贷款:其他应收款-原始股东12
实收资本条目保持不变。
原股东账面其他应收款余额为80,000元,原股东需要向公司支付80,000元。与其由原股东向新股东支付8万元,而不由公司向新股东支付8万元,不如说是新股东的资本逃逸。
联邦企业家精神建议考虑以下内容:
一,防止双重征税:采取措施增加资本,然后转移,避免双重征税。
2.增加交易成本:增加交易成本是一种常见的财务操作。
第三,公司采取先上市后再转让股权避税的方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暂时征收股票转让收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和《关于暂时征收股票转让收入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关于继续对个人转让股票所得的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确定,上市公司暂时不必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大型企业的自然人股东而言,这是一个很好的方法。他们不仅可以筹集资金,而且可以摆脱困境。 。
4.签订阴阳合同避税是不合法的,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按原始出资额计算。 计税依据: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产转让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缴纳的有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