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税收专家肖文和爱德华对避税天堂的定义是:“避税天堂是人们拥有资产或赚取收入而不必承担税款,或者仅比主要工业国家的税负轻的地方。” 现在,世界上有数十个国家和地区被认为是更典型的避税天堂,包括百慕大,巴哈马,瑙鲁,开曼,马恩岛,列支敦士登,香港和澳门。
2.转让价格是指跨国公司的内部公司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将无形资产相互转让时设定的内部交易价格。 由于跨国公司内部公司与一般独立公司之间的关系不同,因此它们的内部价格不是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形成的。 我们称其为转让价格。
形成国际避税天堂的条件
(1)可以提供典型的避税条件。
(2)地理位置与其避税天堂的特征相符。
(3)社会基础设施完善。
(4)政治稳定。
国际避税天堂的类型
(1)没有所得税和普通财产税的国家和地区(“纯”,“标准”避税天堂)。
(2)尽管征收了一些所得税和一般财产税,但其税收负担远低于具有一般国际负担水平的国家和地区。
(三)在实行正常税收制度的同时提供某些特殊税收优惠的国家或地区。
避税天堂大多是较小的沿海国家和内陆国家,甚至是小岛或“飞地”。 他们的自然资源稀缺,人口少,经济基础薄弱。 但是,由于其“优越性”,它吸引了许多外国公司在这里注册。 除列支敦士登外,还有一些小的欧洲国家或地区,例如安道尔,摩纳哥,海峡群岛和曼岛,以及加勒比海地区,例如开曼群岛,百慕大,巴哈马,荷属安的列斯群岛,英国 维尔京群岛和巴哈马。 避税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