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企业应缴纳的税款通常是增值税和其他税款(包括城市建设和维护税,教育附加费和地方教育附加费)。 对于已经批准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国家税务总局将核实销售收入,然后计算并确定增值税,附加费和应纳个人所得税。 因此,您所说的“固定税”应包括增值税,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 此外,将不再支付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现在业务已经增加,并且没有征收营业税。 增值税已更改。
批准收取的个体工商户通常每月支付税款。 因此,税务局会给您每月批准的销售额32,000元,并且您必须每月纳税。
即使您按季度纳税,由于批准的销售额为每月32,000元,批准的金额为每个季度96,000元,该季度不太可能不会超过90,000元,因此您必须支付增值税。
个体企业的固定税
1.月营业额少于5000元。 减免项目必须经过税务机关的审查和批准。 月营业额不足5000元。 您必须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和管理员。 管理员经分支机构调查确认后,方可享受“月营业额低于5000元”的免征增值税待遇。 2.如果免除国家税务批准,则免除土地税所附的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并且不再单独批准土地税。 单独的个人所得税是针对地方税单独设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