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评估增值的〔1997〕77号文件为:1。
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务院统一的规定,对资产验资和验资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净增加值进行评估,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纳税人以非现金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海外投资
发生的资产的净评估不包括该人的应纳税额。但是,当资产在中途或到期时转移或收回时,从投资的转移或收回中获得的收入与投资时有形和无形资产的原始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支付。公司所得税。
3.产权转让过程中,应根据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人的净收入或产权转让损失,并缴纳企业所得税。转让国有资产和产权所得的净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申报的,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评估股份制改造过程中资产的增值额,应进行相应调整。固定资产的增值可计提折旧,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各种物业材料应当在取得时以实际成本计价。根据历史成本会计的会计原则,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企业通常无法评估和调整公司资产。否则,由于计量基础不一致,在不同会计期间产生的利润将无法比较,很容易误导投资者。 ,债权人和报告的其他用户来影响他们的决策。除了按照国家法规重新评估固定资产的价值外,通常无法根据评估中确认的价值来调整资产的账面价值。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交易行为的增加,资产评估问题越来越多。公司正在进行公司重组,购买股权,公司合并,资产置换,使用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使用非现金资产进行投资,资产转换,公司清算,增资扩股,抵押,质押或担保资产,公司企业的变更以及法人股的拍卖通常需要进行资产评估,但是,国家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调整的事项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
首先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将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制公司。按照规定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并根据资产评估确定的价值调整企业相应资产的账面价值;第二种是企业合并,即购买,当其他企业的全部股权被保留时,被购买企业仍具有法人资格的,被购买企业应当按照确认的价值调整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通过评估。被购买企业丧失法人资格的,应当记录被评估企业的评估价值。
之所以能够调和这两种情况,是因为重组后的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合并企业发生了重大变化,这相当于新企业的成立。合并后的企业不再具有与购买合并企业的净资产相当的法人资格,应当对合并企业的资产公允价值进行入账。
借款:固定资产(增值部分)
贷款:资本公积
贷款:应纳税额-应交所得税额(适用税率)
1.您自己的公司无法评估会计增加的价值(谨慎原则)
仅在由评估资产出售或资助时才能处理
出售:计入营业外收入
出资评估:计入资本公积-其他
2.由于公司资产重组,按评估值进行重新会计处理
借:XX资产-X资产100(评估价0
贷款:XX资产-X资产60
贷款:营业外收入X资产评估增值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