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金融文件局编制的《国际税收术语表》,可以将满足以下条件的国家或地区确定为避税天堂:1.无税或税率低,特别是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 2.实施严格的银行或商业保密法,对当事方保密且不容忍; 3.不受限制地开放外汇,自由流动资金; (四)拒绝与外国税务机关合作; 5.一般不确定的税收协定或很少的税收协定; 6.这是一个非常方便的金融,运输和信息中心。在某些国家或地区,税收制度从表面上看是很正常的,但是有各种优惠的减免项目,并且有相应的税收协定可以充分利用这些减免项目。这些国家或地区也被视为避税天堂。毋庸置疑,具有上述条件的国家或地区将不可避免地吸引那些试图避免(逃避)税收从而形成避税天堂的国家或地区。
怀俄明州和德雷威尔州利用所谓的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世界上最著名的避税天堂。
个人所得税是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地区常用的一种主要税种。 它以纳税人的收入为征税对象。 根据纳税人的经济能力,实行多收入,低收入的税收措施。 负担原则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实现社会平等; 其累进税率有利于调整纳税人收入水平,发挥税收作用,稳定经济波动,调节消费和投资。 目前,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模式:高个人所得税制度,中低个人所得税制度和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避税制度。
1.列支敦斯登,安道尔,摩纳哥,开曼群岛,百慕大,巴哈马,荷属安的列斯等都是避税天堂
2.避税天堂是税率很低甚至完全免税的国家或地区,但个人税可能更低,这适用于特定类别的个人或企业组织。个人从避税天堂中受益的一种方法是搬迁到该地区,以便合法地他们只需要向免税港口政府缴税。此外,个人或商业组织还可以在避税天堂设立关联公司或独立的法人实体(即普通法系中的公司或基金)。资产转移到新公司后,他们可以从现金中获利并减少支付。或免税。但是,很难一概而论此方法是避税还是逃税。这取决于有关国家或地区以及有关个人或组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