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要求雇主不缴纳社会保险是非法的,也是无效的。
雇主必须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这是一项法律要求,也是必须缴纳的。双方同意不付款是违法的。
法律基础:
《社会保险法》第一条:为了规范社会保险关系,维护参加社会保险的公民的合法权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使公民能够分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并根据宪法制定该法律。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确保公民依法得到国家和社会的物质帮助。老年,疾病,工伤,失业和分娩的权利。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以应缴社会保险费一至三倍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错误取决于错误的程度。 已经有好几年了,如果总体支付是错误的,这是不可能的,因为不符合标准的社会保障将不被接受。 这是因为个人推论是错误的,而这必须说明错误的程度和责任。
由于要成立公司,至少需要两个人(至少两个合伙人),因此至少需要两个或更多自然人和法人代表。国家强制性地支付保险,并且必须向在职雇员支付社会保险,因此必须为至少两个人支付保险。
为了向员工支付社会保障,公司需要先开设一个帐户。
首先,要加入保险部门,您需要向该部门注册的社会保障局申请。
您需要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员工登记表”等,并提供营业执照的正本和副本;土地税登记证的正本和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被保险人雇员的ID副本以及被保险人最近薪资清单和其他材料。
其次,对于另一公司的转让,除非该公司取消或更改地址,否则员工的社会保障关系只能转让。否则,员工只能处理转移到新公司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