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每月营业额在5000元至20000元之间,可享受免税待遇。 省级税务机关应确定各省的税收起征点。
重庆的增值税起征点,即商品销售和应税劳务,为每月2万元; 一次性税为每天500元。 月销售额超过2万元的,按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且附加税为10%-12%。 计算基础为应付增值税。
重庆市使用核定个人税的个体工商户,每月核定营业额不足一万元的,免征个人税(个人所得税)。 每月核定营业额超过一万元的,个人税率将降低40%。 也就是说,它已从1.5%降低到0.9%。
无论是特殊增值税发票还是普通发票,算法都是相同的。
没有增值税的单价=含税的单价
对于小型销售企业,国家税为增值税,税率为3%。 土地税用于城镇建设,教育补助和地方教育补助,占增值税的12%,总计收入的3.36。 还有所得税,占总利润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