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公司对公司所有财产的债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按其出资的程度对公司负责。”
税务机关对公司的全部财产实行逃税。如果公司没有可强制执行的财产,税务机关将不会对股东的个人财产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措施。当然,前提是股东没有转让财产。
但我真诚地建议您不要有机会,
根据《刑法修正案(7)》:使用欺诈或隐瞒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的纳税人,逃避缴纳了大量税款,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应当不到三年的徒刑或拘留和罚款;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款。
同时,《刑法修正案(7)》增加了以下规定:逃税的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书后,应当缴纳应缴税款并支付滞纳金。费用。刑事责任。但是,那些因在五年内逃税而受到惩罚或受到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人不包括在内。
如果您执行公告之类的正常程序,原始债务将自然消失,并且如果您有意和恶意地逃避债务,您可能要对您负责,您应承担连带责任。
滥用公司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以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公司法人分立,合并或者其他重要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登记并公告。
企业法人分立或合并时,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并承担。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后的公司或者新成立的公司应当继承合并各方的债权和债务。
公司法定代表人面临的风险如下,他必须合法经营公司。避免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责任外,还可以给予法人代表行政处罚和罚款,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从事经登记机关批准的经营范围以外的非法经营活动;
(二)隐瞒登记机关,税务机关的真实情况或者伪造的;
(三)规避资金,藏匿财产以免债务;
(4)在解散,注销或破产后,擅自处置财产;
(五)变更,终止时未及时申请注册和公告的,给有关当事人造成重大损失;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