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和薪金;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三)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经营收入;
(四)劳动报酬收入;
五,稿件收入;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和股息;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X.偶然;
十一,其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税收收入。
A——保险和会费为422.03元(会费多少?会费不是免税扣除项)
B——由于要求半个月以上的病假扣除957.5元(个人所得税制实施了收入变现制度,扣除的工资没有实际收到,因此不算应纳税所得额)
C——夜班240元(加班费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会费为20元,则薪金税计算如下:
[{(1996-957.5)+ 4366 + 240}-(422.03-20)-2000]×15%-125
= [5644.5-402.03-2000]×15%-125
= 361.37元
如果是这样,您需要支付更多的税费= 490.54-361.37 = 129.17元
个人所得税的对象:
一,工资收入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收入
4.劳动报酬收入
五,稿件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利息,股利和股利收入
物业租赁收入
财产转让收入
十,偶然
十一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