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外研究国外法律界对避税问题的研究虽然由于各国实践和法律文化的差异而有所不同,但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对存在的避税行为的描述和分析。避税,包括避税。现象,因果分析和法律评估以及法律经济分析的摘要,例如David A. Weisbach(2002),Chin-Chin Yap(2006)和Jinhong Hong(1989);其次是研究避税的法律法规,例如,从法治的角度分析了避税的一般法规(Kunstmann Rioseco,Matias(2004)),并研究了避税的一般法规。从企业责任的角度(Judith Freedman(2003))。 S. McGonigle(2006),Victor Serenyi(2006),对避税解释规则的研究,例如Brian Galle 1(2005)。
(2)中国的研究现状中国大陆的学者针对避税问题(包括“避税”和“避税”)的研究文章很多。检索1979年至2008年CNKI系列数据库的相关文章,以“避税”为关键词。共检索到1527篇文章(包括3篇博士论文和59篇硕士论文)。共有4条;主题是“税收筹划”,有2 226条相关文章。 ①从本文的内容来看,1994年的中国税制改革和2004年开始的新一轮税制改革有两轮研究热潮。主要是由于中国缺乏避税实践及其法律法规研究人员打算从实践的角度通过研究国外系统获得相关知识。例如,孙庆瑞,邱菊,国外反避税措施的启示(中央财经大学学报,1994),熊永利,周旺立,加拿大反避税措施简介(安徽税务1997),胡俊生,周立华,《国外反避税措施介绍》(上海财政税务局,1994),齐秀兰,美国和西欧主要国家的反避税措施(国际贸易,1995)等。随着中国新税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外国投资的不断深入,避税和反避税问题在国际税收领域已初露端倪,迫切需要在理论上回答有关问题。从那以后,一些税法学者写了一些文章来讨论一般理论,但是大多数文章主要基于概念分析,性质定义和原因分析,并且在介绍民法相关问题时受到更多的限制。其中有两篇关于这一概念的文章,分别是张守文的“逃税与监管”(“税收研究” 2002)以及刘建文和丁乙的“避税法律原则的新探究”(“外国税收” 2003)。避税的性质和法律评估,以及对法律选择的全面法律分析。
随着新一轮税制改革的推进,征税业务部门和金融经济学家开始关注国际避税方法和中国反避税措施的研究,例如郑立建,马哲的《国际避税方法与反托拉斯法》。 “避税措施”(税收研究(2005年),郭宏,朱相麟,“新形势下的国际避税和反避税”(经济研究参考,2005年)和工业研究,2005年。也有学者对避税进行经济学分析,并提出了政策建议,例如屈顺兰,郑华章的《避税分析与反避税政策选择》(《外国税收》,2006),刘毅等。避税和反避税的三维视角”,《外国税收》,2006年。
这是各国政府争夺税收来源的谈判。 实际上,这是为了防止避税,即防止避税。
归根结底,这是各国税收政策和经营环境的差异所形成的避税空间。 这只能是标准化的,永远不能避免。
您可以转到“ OECD转让定价指南”。每年都有一个版本,但是类似地,转让定价的反避税方法主要从合法性和合规性两个方面考虑。毋庸置疑,合法性,合规性此外,它主要侧重于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知道反避税的人都知道转让定价原则是独立交易原则的应用,我国称之为独立交易原则,这是没有关联的独立当事方之间的定价原则。因此,要判断一家跨国公司是否涉嫌避税,有必要在可比较的情况下比较其交易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利润,加价等)(主要是比较特定产品的特征) ,承保职能风险,合同条款和经济学)。环境和其他因素),是否与可比数据一致,如果不一致,则应进行合理调整。目前,在我国有形资产购销中,净利润法被用来确定企业是否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
具体方法是在BVD数据库(这是要购买的商业数据库)中选择可比公司(一组数据,包括满足筛选条件的公司),然后选择这些可比公司的财务指标(通常是净利润)作为参考值(因为这些公司的财务指标通常不一致,因此可以使用中值)作为调整公司申报数据的基础。具体请参见国税发[2009] 2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