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与避税之间的异同
税收筹划和避税既有共同点,也有不同点。在特定意义上,税收筹划和避税本质上是不同的。这种差异主要体现在:
(1)从概念上讲,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漏洞,缺陷或税法规定的不同之处,在纳税前采用法律规定的方法避免或减轻税负的行为。它更侧重于避税。此定性要求仅要求形式和措施合法,否则就不构成非法。
(2)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税法范围内,在严格遵守法律精神的前提下,通过对商业,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的精确规划,可获得的节税利益。在关注节税收入的要求的基础上,还关注合法的和符合立法意图的内容,形式和措施。它不允许扭曲税法。
(2)从范围上看,凡是不违反税法,规章避免,减轻税负的人,都属于避税范畴。一些学者本质上将避税分为税收计划,避税和税法滥用。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为达到节约税收目的制定的税收计划。也就是说,在税法范围内,在遵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当存在多种替代性税收选择时,纳税人承担的税负是处理财务,经营,组织和贸易事项的最低方式。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视。当代企业生产经营的内在动力是获取最大的利润,而利润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税收负担的沉重。
因为税收贯穿于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全过程,所以生产和经营的各个环节的实现必然伴随着税收的阴影。为了成功节省税款,企业应根据经营过程中固定税的特点将其纳入企业。在成本管理中,进行有效的财务计划。
避税。这是纳税人的计划,目的是通过利用税法本身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来减轻税收负担。此类避税活动将给该国的财政造成损失,但是在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税务机关无法像逃税和逃税一样实施法律制裁。
避税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税法中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人为地安排业务和金融活动,以规避或减少税收的行为。结果是国家收入的直接损失,使用外资的成本增加,违反公平合理的税收原则,以及一国甚至整个国民社会收入和分配的扭曲。避免税收的方法。中国外商投资企业的避税行为主要表现在通过转让定价避税。转让定价是指跨国公司人为地提高或压低交易价格,并通过其所涉及的关联公司将利润从高税区转移到低税区或避税天堂,以达到不纳税的目的。或少交税。关于规避避税行为的规定,中国税法规定,外商投资企业或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与附属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交付。价格和支出,同时减少其应税收入。
逃税是纳税人故意不遵守税法规定,没有履行纳税义务的行为。从广义上讲,逃税还包括由于过失或过失而未能履行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的纳税人的行为。逃税不是一个特殊的法律术语,但根据中国税法和有关规定,可以归纳以下几点:(1)逃税是法律禁止的行为,是非法行为。 (2)依法纳税是每个纳税人的义务。 (3)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扣缴,代收税款。 (4)对逃税者采取一定的行政措施。广义上的逃税应包括逃税和抵制。后者被列入刑事犯罪类别,是逃税发展的极端结果。偷窃是秘密,抵制是公开的,其表现形式也没有重大差异。
尽管避税和逃税都是违反税法的行为,但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1)适用法律不同。避税适用与外国经济活动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后者仅适用国内税收法律法规。 (2)适用对象不同。前者主要针对外商投资,独资,合作等企业和个人。后者仅是国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3)他们的行为有所不同。前者是纳税人利用税法中的漏洞和缺陷来人为地安排商业和金融活动,以避免或减轻税收目的; 后者是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纳税人。 在此期间结束之前,有转移或隐瞒其应税货物,货物,其他财产和收入并履行其逃税义务的行为。 在通常情况下,它不构成犯罪,严重的偷税漏税罪和重大手段可以构成抗税罪。
逃税与非法避税的区别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合法性不同
实现逃税目的的行为必须是税法明确禁止的三种行为。任何其他合法或非法的行为都不能构成逃税。实现非法避税目的的行为必须是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行为。这里的“法律”不限于税收法律,包括所有法律。简而言之,达到逃税目的的行为是特定的非法行为,而达到非法逃税的目的的行为是非特定的非非法行为(包括法律行为,但不仅限于法律行为)。
第二,实施行为的时间点不同
为避免逃税而采取的行动必须在建立税收义务后执行,为实现非法避税目的而采取的行动必须在税收义务之前进行。可以在发生税收责任之前通过非非法行为减轻税收负担。但是,在产生税收义务之后,除了合法的税收减免之外,不可能通过非非法行为减轻税收负担。
三,不同的法律责任
由于逃税与非法避税之间的差异,危害也大不相同。逃税是有害的,而非法避税则是相对有害的。为了逃税,除了追回税款外,还应收取滞纳金,并应处以罚款(通常是罚款)。如果情况严重到构成犯罪,也应调查刑事责任。对于非法避税,通常只调整应纳税额,不增加滞纳金,不施加惩罚,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由于纳税人的行为不是违法的,因此如果对纳税人的非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就会违反“法定犯罪和处罚”和“法定处罚”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