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举世闻名的自由港,香港拥有独特的税收制度。收入来源原则,少缴税,低税率,管理简单是香港税制的典型特征。许多跨国集团都充分利用香港的税收制度在香港设立地区总部,并进一步投资于亚洲其他地区。例如:香港不对资本增值和股息征税,并且免征预提税。因此,这是跨国公司成立控股公司的理想场所。
如果您在香港成立控股公司,则至少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
1.资本增值是免税的。 《税务条例》第14条第(1)款规定:“除本条例另有规定外,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的任何人,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中取得其应课税利润(但利润除外)。在有关年度在香港产生或从香港产生或源自香港的资本资产的销售,须按其利润的标准税率缴纳每个课税年度的利得税。”
2.免除股息收入。香港公司收到的用于外部投资或持有股本的股息已在来源公司的运营过程中缴纳了利得税,因此,无论它们起源于香港还是国外,都无需缴税。
3.免征预提税。如果香港公司向非居民支付利息和股息,它们通常不必支付预提税。政府仅从非居民向居民或公司预扣在香港使用知识产权的税。在我们的实际情况中,有一些来自欧洲国家的客户,例如丹麦,瑞士,法国等。他们想在中国大陆投资,我们也建议他们通过在香港注册的公司在中国大陆投资。原因包括香港控股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以及中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中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将按10%的税率征收预提税,但我国政府已与外国政府及内地以及香港和澳门的税收安排与新税法的协议或安排不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公布的“协议股息税率汇总表”,在我的主要投资来源中,北美,欧洲,日本,台湾和避税天堂实行10%的股息税率,而香港,韩国和新加坡实行5%的股息税率。
在香港开设贸易公司并开设公司帐户;
货物在大陆生产,公司在大陆运营;
货物从大陆出口,在香港收取外汇;
使用香港公司作为离岸业务来避税。
上述程序仅限于贸易公司,而该国目前正在防止此类避税行为,并将在未来采取行动〜
3.免征预提税。如果香港公司向非居民支付利息和股息,它们通常不必支付预提税。政府仅从非居民向居民或公司预扣在香港使用知识产权的税。
中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非居民企业从中国居民企业获得的股息将按10%的税率征收预提税,但我国政府已与外国政府及内地以及香港和澳门的税收安排与新税法的协议或安排不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今年公布的“协议股息税率汇总表”,在我的主要投资来源中,北美,欧洲,日本,台湾和避税天堂实行10%的股息税率,而香港,韩国和新加坡实行5%的股息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