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需要缴纳的税种是所得税和印花税。 印花税仅为十分之五,可以忽略不计。 根据转让人是个人还是企业,所得税分为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 个人股东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股东将投资收益计入当期利润收入,并合并计算所得税。
股权转让的税收筹划主要是利润在转让前进行分配。 至于恶意避税,是非法的,不建议使用。
公民和企业有义务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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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筹划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考虑是否可以通过替代途径适用《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要低得多,并被认为有正当理由:
(1)可以出示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公司的生产和经营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受到重大影响,导致股权低价转让;
(2)继承或转让股权给可以有效地证明身份关系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孙子女,孙子女,兄弟姐妹,并支持对转让人的直接支持或or养义务人或支持者;
(三)有关法律,政府文件,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材料规定的内部转让,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真实,企业职工不能对外转让股份;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况。
因此,如果可以进行多次转移,或者可以以低得多的价格转移其他渠道,则可以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
2.考虑是否可以实现税收递延。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条,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当在下个月的十五日内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收: 1)受让方已支付或部分支付了股权转让价款; (二)股权转让协议已经签订并生效; (三)受让方实际履行股东职责或享有股东权益的; (四)国家有关部门的决定和登记或者公告生效的; (五)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款至第七款的行为已经完成; (六)税务机关认定为股权发生转移的其他情况。换句话说,延迟上述情况可以实现税收递延。
3.就取得股权和税收的成本而言,是否可以增加扣除额以减少税额。
由于工厂的转让涉及较高的土地增值税,因此可以考虑以下两种选择:
1. B公司以工厂和现金(至少30%)投资成立C公司,然后将C公司的股权转让给B公司的股东。
2. B公司将在工厂外成立资产C公司,并将C公司转让给A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