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外行的话来说,不良资产是无法收回的债务,该银行向由于破产或其他原因基本上无法偿还的人提供了1000万美元的贷款。 最多只能拍卖他的剩余资产一百万。这样,这一千万就是银行的不良资产,其价值估计为一百万
至于为什么要买,有两个方面:一是银行要出售。 如果它不出售这笔不良资产一百万美元,那么该银行可能会亏钱,因为它没有足够的精力和人力来调查该人的家人。 最后,它可能不会被留下。 第二个原因是有人要购买,因为该借款人可能拥有其他可以变现的资产,所以也许它可以花费100万,实际上获得150万或更多
这是我最新的任务
银监会1月份发布的公告显示,2004年,主要商业银行(含4家国有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11676亿元,比上年减少3946亿元。年初不良贷款率13.2%,比年初下降4.6个百分点。这是2002年和2003年以来不良贷款连续第三年出现“双下降”。但是,如果不包括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资产剥离的因素,则情况并非如此。 2004年6月,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通过资产剥离和核销共处理不良贷款4364亿元,超过当年减少不良贷款3946亿元。 2004年。如果考虑到这一因素,2004年主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实际水平将不会是“双下降”,而是将终结过去不良贷款余额持续下降的趋势。两年后,不良贷款余额将增加418亿元。也就是说,尽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数据显示,国内银行的不良贷款状况有所改善,但仍有许多“技术”成分。如果您补充说一些商业银行可能会通过贷款重组,借入新贷款或偿还旧贷款以满足监管部分的要求而推迟不良贷款的出现,那么国内银行不良贷款的增减甚至是更诱人。质疑。正如一些国外研究机构所预测的那样,2005年中国银行业的不良贷款将呈显着增长。以上市的建设行为为例,尽管建行目前的不良贷款率仅为3.91%, 1999年向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出售2500亿元的不良贷款,到2002年底,建行不良贷款率高达16.97。 2003年重组开始后,在国家注资以50%的价格出售人民币1,289亿元的不良贷款并注销569亿元的不良贷款之后,国家达到了目前的“清洁”水平。减少不良资产的三项主要措施:收取专款的人抵销出售企业的国有股银行设立自己的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收款。保留在银行中的不良资产是一类尚未收回的坏账,另一类是在1996年《商业银行法》生效和商业银行的自主权扩大之后的应收贷款和应收利息。此后,一些不良资产已经很久没有发生,情况很明显,而且收回的可能性很大。 债权人的银行应设立专门机构,并动员专门人员收取。 对于积极寻求偿还贷款欠款的企业,银行应积极提供所需的新贷款支持,以鼓励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增加不良资产的核销。 至于可能尚未收回的不良资产,只能以各种方式注销。 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实施股份制改革并公开发行股票时,可能会考虑出售该国的部分股权,用所得款项来抵销不良资产,并偿还银行贷款。
一种资产的应收账款或多种资产的应收账款,以交换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以交换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如果应收账款的原始账面价值大于所交换资产的账面价值,则以应收账款的原始账面价值作为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并进行应收账款的交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被交换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用作坏账准备。
请注意,“资产”没有被指定为“非货币资产”,因此用现金购买不良资产组合也可以被视为此类资产。
计提坏账准备后,如果部分应收款项被收回且收回的金额大于账面价值,则冲销部分坏账准备。如果被注销,将包括哪个帐户?我认为冲销了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收入是不合适的。因此,我认为应将已支付的银行存款用作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应收账款本身的账面价值应记录在参考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