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全球征税仅针对个人收入,而非个人资产
首先,我们必须清楚收入与资产之间的区别。资产是指我们从过去到现在所获得的财富,收入是指我们当前的投资收入。例如,假设我们在中国拥有一处物业,出租后每年租金为100万美元。在征税时,美国国税局不会要求我们对房产本身缴税,而仅对租金收入征税100万美元。
2.对于从海外赚钱的人,美国的全球税收每年可免税近90,000美元。
如果这对夫妇都是绿卡持有者,则海外免税额可以达到18万美元。例如,每个人每年从中国获得100,000美元的收入,如果他们分别报告其税收,则每人扣除90,000美元的扣除额,每个人每年只需要报告10,000美元的收入。加上一些可以扣除的费用,每年只需要约1000-2000美元。
3.仅在出售时才需要申报美国资产利得税。
绿卡持有人具有资产利得税的概念,但是,仅在我们出售资产时才需要申报资产利得税。例如,我们可以在获得绿卡之前出售资产,或将其转让给非移民交易对手的名称。拿到绿卡后,我们将不再有资产利得税的问题。
4.绿卡持有人的中国公司不必纳税
绿卡持有人是中国公司的股东。如果公司产生的收益没有通过股息分配给绿卡持有人,绿卡持有人就无需为其所拥有的中国公司缴纳美国税款。例如,如果绿卡持有人的中国公司每年赚200万美元,但是绿卡持有人作为股东没有将公司的利润以股息的形式转移到个人账户,那么就没有必要计入200万美元的利润缴纳美国税款。
如果每年的家庭总收入少于300,000美元,基本上不可能缴纳很多美国税。如果总收入不超过200,000美元,我们不需要向美国纳税。建议您使用专业移民机构寻找精通美国税收的会计师,以帮助制定合理的避税计划并减少税款。美国的税收负担。
您是在说美国未获得“绿卡”的中国人吗?
根据美国税制,您是美国的非居民外国人。
非居民外国人被视为美国税收的非居民,通常只对源自美国的收入负责。
根据美国税法,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任何人都是居民外国人,否则就是非居民外国人。
1.举行“绿卡测试”所谓的“绿卡”是指在美国具有合法永久居民身份。该身份是从美国移民局根据瓷砖去除法发行的外国人登记卡获得的。持有“绿卡”的外国人有权在美国永久居留或工作,也被视为美国税收居民。
2.实质存在测试
该标准着眼于外国人在美国的停留时间,而不是他们的移民身份。即使外国人没有持有“绿卡”,只要他/她今年在美国居住了183天;或者他或她在当年在美国居住了至少31天,并且在当年和前两年在美国累积了183天,将被确认为居民外国人。这里的累积时间不是3年。简单计算
期间在美国的实际停留天数,应遵循《内部税收法》第7701(b)(3)条确定的规则:当前居住时间1,以及最后天数乘以1/3,即前一年的天数乘以1/6 ...如果俄罗斯人在1997年,1998年和1999年在美国停留了120天,则花费的总天数根据上述规则,在美国连续三年为180天。少于183天的法定工作日,俄罗斯人在1999年不是美国税收的居民外国人。但是,如果他们在1999年在美国居住123天,则他们将符合实际的居住条件,并被视为居民在美国的外国人税收。
可以看出,应用第二个条件的关键是确定外国人实际居住在美国的天数。一般来说,它会在一天中的任何时间出现在美国(包括美国的50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美国领海以及与美国领海相邻的海床和底土,美国享有根据国际法探索和开发自毁资源的专有权)立即开始在美国的实际居住一天。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在美国停留的时间不应被视为在美国停留的时间; (1)在美国以外的两个地方之间旅行,但经过美国少于一个小时的时间。例如,一个中国人从中国上海旅行到墨西哥墨西哥城,然后在美国夏威夷州过境。只要中国人在夏威夷的停留时间少于24小时,就不能算作在美国实际停留的一天; (2)因突发疾病需要留在美国; (3)美国的一揽子税收没有权利或免税天数。根据美国法律及其国际税收条约,国际组织的全职雇员和经美国政府认可的外国政府代表在美国享有免税待遇。参加慈善多行业筹款比赛的合格外国教师,学生,受训者和专业运动员也被视为免税人员。因此,他们在美国免税的天数不应计入他们在美国居住的实际天数。
此外,即使外国人符合第二个条件,如果该人在美国停留了少于183天并且在外国居住有税收,与美国的关系也会更加紧密,因此外国人不是美国纳税居民。
根据以上第2点中列出的时间标准,非居民纳税人只能写出时间来合理避免美国个人所得税。例如,当居住时间接近标准时,他们将暂时离开加拿大。或墨西哥,或返回停留一段时间等等。
美国移民,很多申请人的脑海里就会冒出美国的“全球征税、劫富济贫”等字眼,“高收入阶层避税放弃绿卡,美国富翁逃税放弃国籍”等报道也频见报端,这些报道似乎给公众造成一种了“美国苛税猛于虎”的印象,也使得不少有意于移民美国的国内高收入阶层担心拿到绿卡后即将面临的一系列税务问题。
美国税收政策分析:
根据美国国家税务局发布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实施细则,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的海外资产超过5万美元,须向美国国税局如实申报。否则,将可能面临高达1万美元的罚款。若在国税局通告后仍未缴纳,罚款将升至5万美元。
投资移民人士不必盲目地听信传言,其实美国税收并不可怕,因为美国要求申报的海外资产,并不是总资产,而是特定的金融资产,比如直接投资所得、间接投资所得、经营所得、财产资本利得等,不动产则不在申报之列,中国籍的绿卡持有者不必担心国内房产需向美国交税的问题。
申报海外资产技巧:
在申报海外资产时,“全球收入需要申报”不等于“全球收入都要交税”。移民美国登陆前的海外资产要申报,但无需缴税。如果这部分资产后来增值、而且变现了的部分才有可能涉及缴税。因此,建议投资者在移民前应进行系列税务规划。
首先,以家庭来考虑,如果妻子收入较低,先生较高,可以考虑先只申请妻子一人,先生暂不申请,这样先生在美国以外的资产就不会涉及海外所得课税问题;
其次,移民前考虑财产处理。例如,可以在移民前将房产或股票先行出售,取得现金待移民后再买回,或者赠与家人,也可避免相关税务问题。
美国征税相对合理,移民前需合理规划:
在美国,虽然财产申报比较透明,但征税相对公平。长期在海外工作或做生意的净收入都有免税额,叫“海外收入抵税额”。例如,美国2011年抵税金额大概是9万美元左右,若是夫妇一同在海外居住和工作,则两人每年共有超过18万美元的海外税收免缴联邦收入税。
此外,中美早已实现避免双重征税的协定。在中国已缴了税,在美国就不需重复缴税了。举例说,中国企业所得税为20-25%%,再分红给个人20%%,累计近40%%,美国不同州个人所得税税率约15-20%%,那在中国缴的税就可以抵消美国要缴的部分。再比如,购房投资等盈利收益在中国按20%%税率,而投资收益在美国仅为15%%税率,那么在中国缴的同样抵消美国要缴的部分。担心移民美国后要被层层收税大可不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