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税务机关检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被执行方未按照执行通知书履行法律文件规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和撤回部分民事诉讼。被执行方应履行的收入。但是,应保留被处决者及其家属的必要生活费。
人民法院扣留或提取收入时,应作出裁决并发出执行协助通知书,必须由被执行人所在地的实体,银行,信用合作社及其他机构处理。具有储蓄业务的单位。
第103条有义务协助调查和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可以处罚款:(1)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银行,信用社和其他从事储蓄业务的单位在接到人民法院的协助通知后,拒绝协助查询,冻结或者分配存款; (三)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的协助通知书,拒绝协助扣留被处决人的收入,处理有关产权和证件的转让,以及转让有关门票,证件或者其他财产的;
(4)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人。
人民法院可对负责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单位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可能拘留仍未能履行援助义务的人;提出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第104条对个人处以的罚款额少于10,000元人民币。对该单位处以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至300,000元。拘留期限不超过15天。被拘留者,由人民法院移交给公安机关。在拘留期间,被拘留者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关于执行人民法院的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三十六条:如果未收回有关单位的收入,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并向该单位执行提供协助。通知,辅以拘留或撤离。
第37条:有关单位收到人民法院关于协助其执行收入的通知,并未经授权向该人或其他人付款的,人民法院有权在限期内下令追偿;如果退还,应裁定应在付款
内对申请人负责执行
1.协助他人犯罪属于帮助罪犯。
2.帮助罪犯的症状是“普通罪犯”和“实施罪犯”。指不直接参与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但向犯罪者提供协助以促进犯罪或促进犯罪完成的人。
3.应当根据帮助者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对其进行惩罚。如果他们在共同犯罪中发挥辅助作用,应将其作为犯罪者予以惩罚;如果他们被迫帮助和在共同犯罪中发挥较小作用,则应以犯罪者的身份威胁他们。这种共犯的犯罪行为通常表现在提供犯罪工具,指明犯罪目标,检查犯罪地点,消除犯罪障碍以及事前共谋隐瞒罪犯,消除罪恶感和隐藏被盗物品以帮助犯罪。
示例:在A的计划和指示下,B看着风,A致死。 A是主要罪犯,B是附件。
4.中国的刑法采用“最低限度原则”的原则进行处罚,无需提及主要罪犯,即《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