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必须首先考虑企业的避税行为。实际上,对于企业而言,无论是支付工资还是以报销发票的名义,支出金额都是相同的。在支付工资时,公司不承担任何税款,仅接受这些税款。工资的个人必须承担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的避税不是为了避免企业自身的税,而是向企业的雇员逃避了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获得的工资收入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此前提下,公司采用报销发票的方式将部分工资支出的性质改变为报销支出,使员工等额的钱减少了个人工资的收入,自然而然地员工避税。例如,如果某人的薪水是3000,根据现行规定,起薪点是2000,则应缴税款=(3000-2000)* 10%-25 = 75元,并且该人提供了发票1000元,费用报销1000元,工资2000元,零税,为个人节省个人所得税75元。
对公司而言,执行此类操作存在很大风险。愿意为员工做这件事表明,公司仍在很大程度上保护员工的权益。真的很高兴。
您可以考虑每月提款,并在年末关闭以弥补差额。
当然,高收入群体有合理的避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