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深入实施,对中国外商投资企业转移定价避税问题的正确认识为完善中国国际(涉外)税收提供了良机。法制建设,加强税收管理。这也有利于中国的税收制度,国际惯例的融合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为了应对利用转让定价避税的外资企业的客观现实,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国的转让定价税制,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进一步完善转让定价法律法规使转让定价成为系统性立法。当前,有必要清理和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特别是外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强调“实质重于形式”的国际惯例,坚持正常交易的原则,以转让定价相关公司识别或避税活动识别为核心内容,以提高法律规定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
2.建立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首先是建立弱资本税制度,借鉴国际惯例,通过税收控制弱资本趋势。合并后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如下:公司的自有资本比率低于一定比例的,其借入资金(主要是(银行贷款)借款)应支付的利息税前不得扣除。将建立一个避税税收制度,利用经合组织对避税天堂的识别标准,并参考其避税天堂清单,使用枚举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来定义避税天堂。第三是完善《公司法》。 “母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的概念被引入中国现行的《公司法》,使更多的公司被纳入监管范围,并提高了中国目前对转让定价反避税工作的监管水平。
3.加强国内外税收合作在内部,我们将利用社会力量来加强税收保护和保护体系,增加相互之间的相互影响。部门协作。各级税务机关应努力与地方政府机构和行业管理机构(行业协会)紧密合作,例如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工商,海关,公共安全,劳工,银行,对外管理,金融和国民税收,及时建立税收保护网络掌握纳税人的各种基本信息,交易信息和税收信息。同时,我们还必须寻求税务中介机构,司法部门,单位和个人等其他部门的协助,共同开展转让定价反避税工作。在外部,它主要致力于国际税收合作。通过签署双边或多边税收协议或特殊转让定价税收合作协议,有可能就关联公司的税收待遇和合作达成协议。
4.合理设置转让定价反避税机构,加大对转让定价反避税人员的培训。转让定价反避税工作是高度专业,面向政策,全面和动态的。这非常困难,需要高素质的人员。它需要国际税收,涉外税收和外国语言。培训和成长需要长期的时间,这需要专业的培训和长期经验的积累。因此,必须制定措施,适当培养和利用人才,充分发挥作用。
您可以转到“ OECD转让定价指南”。每年都有一个版本,但是类似地,转让定价的反避税方法主要从合法性和合规性两个方面考虑。毋庸置疑,合法性,合规性此外,它主要侧重于转让定价方法的选择。知道反避税的人都知道转让定价原则是独立交易原则的应用,我国称之为独立交易原则,这是没有关联的独立当事方之间的定价原则。因此,要判断一家跨国公司是否涉嫌避税,有必要在可比较的情况下比较其交易状态(包括但不限于价格,利润,加价等)(主要是比较特定产品的特征) ,承保职能风险,合同条款,经济环境和其他因素),是否与可比公司一致;如果不一致,则应进行合理调整。目前,在我国有形资产购销中,净利润法被用来确定企业是否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
具体方法是在BVD数据库(这是要购买的商业数据库)中选择可比公司(一组数据,包括符合筛选条件的公司),然后选择这些可比公司中的一个。每个财务指标(通常是净利润)都用作参考值(因为这些公司的财务指标通常不一致,因此可以使用中值)作为调整企业报告数据的基础。具体请参见国税发[2009] 2号文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0年反避税工作的通知》(国税函发〔2011〕167号),地方税务机关的反避税领域已开始扩大,并正在积极投资国内投资。传统反避税调查的调整依据。企业在新的反避税措施等领域扩大工作。应注意国内转让定价的行为。由于反避税调查信息的机密性,因此有无数公开可用的调查案例。因此,企业应警惕转移定价的税收调整风险。
建议公司进行转让定价时,应遵循独立交易的原则,以使利润回报与其职能和风险相匹配。特别是,具有大量关联交易的类型,长期亏损,微薄利润和跳跃性利润的公司应重新检查其转让定价安排。这些公司经常成为税务机关关注的焦点。
同时,企业在提交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时,还应随附年度相关业务交易报告表。这不仅可以敦促企业认真安排集团成员之间的隶属关系,而且,如果税务机关不当要求企业转让定价以缴纳税款和利息,则支付的税款利息将较低。
人为调整劳动力转移价格。集团公司利用劳动报酬进行转移定价,主要是指根据本人及其子公司的实际税负,可以通过对劳动或其他服务费用收取过多或不足的费用来分摊成本和转移收入。
免费提供资金并调整贷款利率。集团公司利用资本贷款业务取得未偿还的贷款,预付款等,或改变共同基金贷款的利率,增加公司成本或降低财务成本,以控制各种关联公司的损益。实现重建分配利润的目的。
调整无形资产的估值和研发费用的分配。在这种转移定价方法下,集团公司主要通过在咨询合同,许可合同和技术合同中签署成本风险协议来调整和改变支付价格,以达到转移利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