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 案例 亚马逊

提问时间:2019-11-27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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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19-11-27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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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避税与反避税案例

使用当期销项税额的避税情况

使用当期销项税额的避税情况

使用“链接”的避税计划的情况

使用“分散优势”的避税计划的情况

情况

废料 20_万元 公司

合理避税案例

对于处理和生产废料的企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通知废料回收业务单位有关增值税政策(财税[2001] 78号),生产企业的一般纳税人应购买废料回收。经营单位出售的废料,可以按照废料回收利用单位的税务机关开具的普通发票上规定的金额,从进项税额中扣除10%。通过自行购买废料获得普通发票的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在这种情况下,废料加工生产企业可以设立废料回收经营公司作为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收购废料回收公司后,将其出售给加工生产企业,使废料回收公司享受免税政策。它不会增加税收成本,而加工和生产企业将减少中间购置环节并降低运营成本。

例如,企业是主要生产和销售钢铁的工业企业。主要原料是废钢和铁屑。主要业务范围是钢铁生产和销售,废料回收等。原材料废料和铁屑的购买主要是基于自己的收购。 2005年12月,该公司被确认为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假设该公司2005年实现销售收入3800万元,购买了5,000吨废钢和铁屑,每吨税价为1800元。普通发票900万元,委托其他运输单位运输100万元。人民币,支付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20万元,则企业可以进行以下税收筹划。

的第一种选择:公司直接获取原始废料并获取普通发票。根据现行税法,工业企业在购买废料时无法计算可抵扣进项税。因此,企业购买的废料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扣除。那么,2005年的增值税应为3800×17%-100×7%= 646-7 = 639(万元)。

第二种选择:2005年,公司从废料回收业务部门购买了废料,并从国家税务部门获得了卖方出具的普通发票,那么2005年的增值税为3800×17% -900×10%-100×7%= 646-90-7 = 549(万元)。第二种方案的增值税比第一种方案少了90万元。

第三种选择:该公司作为总部,拥有单独的废物回收公司。根据现行税法,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单位出售的废旧物免征增值税;可以将其他杂项费用(例如运输费和购买废料时支付的手续费)计入废料回收公司的成本中,并开具普通发票。给予加工生产企业900 + 20 + 100 = 10.2百万元。因此,该公司应在2005年缴纳增值税= 3800×17%-1020×10%= 646-102 = 544(万元)。第三方案比第二方案少付了5万元的增值税。同时,单独成立的废旧物资回收公司也可以在购买废旧物资时获得销售差额,这将为企业带来一定的利润。

显然,在购买价格相同的情况下,通过废料业务部门使用废料加工和生产来购买废料的企业比直接购买废料要轻,并且它们分别设置废料材料回收业务。单位不仅可以减免税,还可以获得额外的收入,而且两者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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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提供一些跨国公司避税的真实案例?

案例1:勒迪加跨国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在英国,法国和中国设有三个子公司,包括Wyder,Xaar和Double Happiness。 Wyde为法国的Xaar提供布料。假设布料为1,000片,按照Wyde所在国家的正常市场价格,每片的成本为2600元。这批布应以每张3,000元的价格卖给Xaar。公司;然后由Xaar Company加工成衣服后卖给中国的Double Happiness Company。 Xaar的利润率为20%。每个国家的税率分别为:英国50%,法国60%和中国30%。为了避免某些税种,拉迪加跨国公司采用Double Happiness Co.,Ltd.将其以2800元/布的价格出售给中国,然后以3400元的价格转售给法国Saier公司。每片。 ,然后由法国赛尔公司在该国的市场上以3600元的价格出售。让我们分析一下这对各国税收负担的​​影响。 (一)正常交易条件下的税负应付公司应付所得税=(3000-2600)×1000×50%= 200000(元)应付公司应付所得税= 3000×20%×1000×60%= 360000(元)对于此交易,乐迪嘉跨国公司应付的所得税总额= 200000 + 360000 = 560000(元)(II)异常交易情况下的税收负担Wade公司的应付所得税=(2800-2600)×1000× 50%= 100000(元)Xaar Corporation应付的所得税=(3600000-3400000)×60%= 120000(yuan)Double Happiness Corporation应付的所得税=(3400-2800)×1000×30%= 180,000(总计乐迪嘉跨国公司应交的所得税额= 100000 + 120000 + 180000 = 400000(元)比正常交易的应纳税额:560000-400000 = 160,000(元)主要是由于英国,法国,中国这三个国家税收负担差异的存在为税收提供了前提同意使用转移定价转移税收负担。案例二:美国十里来公司在中国和日本拥有五个子公司。梧州公司当年实现利润3000万元,年底应支付年度股利的5%至30%:3000万×5%= 150万元;九州公司当年实现利润2000万元,固定利率为4%。年底应向十来来支付股利利率:2000万×4%= 80元。中日两国政府对从本国汇出的股息征收20%的预提税。为免除这部分税款,梧州公司和九州公司分别以250万元和120万元的价格将市场价值400万元和200万元的商品卖给了十里来公司,而不派息。让我们分析这样做的避税效果。 1.正常支付股息时的税负。五洲公司应交的预提税金= 150万元×20%= 30万元。九州公司应交的预扣税= 800,000×20%= 16万元。预扣税:30 + 16 = 460,000元人民币2.使用商品代替股息时的税务负担梧州和九州公司以低价将商品卖给十里来公司,而十里来公司收到等价于股息的回报,这是由于付款方式的变化方法和无利可图,梧州和九州的公司可以避免所得税和避免预提税。案例3:美国的内部税法要求对汇入国外的股息和利息征收20%的预提税;法国税法要求对国外汇出的股息和利息征收30%的预提税。同时,为了协调美国和法国的税收利益,两国签署了一项税收协定,规定对两国之间发生的类似收入仅征收5%的预提税。今天,德国的莱希特公司(Lecht Corporation)借给了美国的克莱因公司(Kleinna Corporation),每年克莱因纳公司向莱希德(Lechide)支付200万美元的利息。为了减轻预提税负担,莱希特(Lechte)在法国租借了一个邮箱来模仿法国居民,将利息的预提税率从20%降低到5%。这是使用邮箱滥用税收协定避税的一种方式。根据莱希德两国的正常状况,应预扣200万美元的税款,抵扣40万美元的税款;在假冒一名法国居民之后,仅需缴纳10万美元的预扣税。案例4:American Olite拥有专利权,开发成本为20万美元,有效期为20年。 Olite打算将该专利转让给中国的亚洲联盟,因为在美国和中国市场上,类似专利没有可比的价格,并且双方将转让价格定为60,000美元。